保險協議書匯編八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險協議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險協議書 篇1
甲方: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失業(yè)保險規(guī)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38號)規(guī)定,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方同意按月(一年)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收繳失業(yè)保險費。協議雙方須嚴格按本協議規(guī)定執(zhí)行。
2.甲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乙方繳納的失業(yè)保險費全額上繳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4.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執(zhí)行。
甲方(收繳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付款單位)(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腦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會計師事務所有效地防范執(zhí)業(yè)風險,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償付能力,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yè)及保險事業(yè)的發(fā)展,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協商有關保險事宜。
第二條 甲乙雙方簽訂本保險協議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全部會員的有關資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雙方有相互保守商業(yè)秘密的義務。
第三條 在堅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為其團體會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被保險人)推薦乙方授權的機構大型商業(yè)風險保險部為辦理執(zhí)業(yè)責任保險的保險人。
第四條 執(zhí)業(yè)責任保險適用條款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責任保險條款(B)》(附件一)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附件二)。具體使用費率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責任保險條款(B)費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的基礎上為甲方會員優(yōu)惠8%。
第五條 乙方在與被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時,將根據具體情況與被保險人協商保險合同內容。對于經營管理良好,業(yè)務量大,風險相對較低或連續(xù)兩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險的被保險人,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基礎上適當調低費率或給予其他的'優(yōu)惠條件。
第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會員首次投保約定擴展追溯期時,追溯期費率給予優(yōu)惠。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一年,則應按照該追溯期內實際業(yè)務收入的6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兩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yè)務收入的5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三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yè)務收入的4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四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yè)務收入的28%計算保險費。本條規(guī)定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費率不一致時,以本條規(guī)定為準。
第七條 保險合同雙方對保險賠償事宜產生爭議時,可委托甲方進行調解,達成一致的調解結果對保險合同雙方具有約束性;各方對調解不能達成一致的結果時,應提交河南省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責任鑒定委員會鑒定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聯絡制度,交流關于開展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責任保險業(yè)務的有關情況,協商解決保險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聘請有關專家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并協助改進。
第九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及其會員進行保險業(yè)務指導和培訓,并設專人協助甲方開展工作。
第十條 乙方在承保業(yè)務過程中,除了惡意欺詐及資信情況極差的被保險人外,不得拒絕承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要求各被保險人如實填寫投保單,并配合乙方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二條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協議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和補充,變更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員工福利保險保障顧問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
1.對甲方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進行評估,提出員工福利保險保障建議;
2.向甲方提出保險計劃,就其投保方式、投保范圍、保險權益、保險期間、保險金額等提出建議;密切注意保險市場的發(fā)展、變化,為甲方享受最佳的保險服務提供調整方案和建議;
3.就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等向保險人詢價。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根據風險狀況的變化在保單的續(xù)轉時予以修訂;
4.取得保險人報價后,就報價書中的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等做出匯總分析,提出初選保險公司和最優(yōu)報價方案,并由甲方作出最后決定;
5.根據甲方要求,參加甲方與保險人之間就保險權益進行的談判,談判過程中嚴格維護甲方利益;
6.按甲方書面指令,協助甲方向保險人辦理投保、續(xù)保手續(xù);
7.提供保險期間內的相關保險服務;
8.就相關索賠事項提出建議,監(jiān)督、督促保險人的'理賠工作,忠實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協助甲方準備索賠文件,定期查詢保險人理賠進程,并保存索賠的有關數據、資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險期內賠償情況報告。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
1.終止本協議生效前與其他方簽訂的類似顧問協議;
2.如實向乙方提供所有與上述服務有關的信息與資料;
3.在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時,給予乙方必要的協助。
三、保密條款
本協議執(zhí)行過程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xù)有效一年。
四、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權從保險人處取得與甲方保險合同有關的傭金做為報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2.如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項范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后由甲方支付顧問費用。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zhí)行本協議發(fā)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通過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xù)有效_________年;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 篇4
甲方: 企業(yè)(公司)
乙方: “并軌”領導組辦公室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快市屬國有企業(yè)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yè)保險“并軌”的實施方案》(長政辦發(fā)[20xx]87號)要求,經市“并軌”工作領導組 年 月 日會議研究,現與 企業(yè)(公司)就該企業(yè)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yè)保險并軌訂立如下協議:
一、根據《方案》規(guī)定,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已召集勞動保障、財政、國資委、經委、工會等部門,對甲方的下列事項予以審核確認:
。ㄒ唬┘追揭阎贫ā安④墶狈桨福⒔洷酒髽I(yè)職代會或企業(yè)工會同意,可以按此方案進行“并軌”工作。
。ǘ┘追脚c職工已全部清償各項債僅債務或達成處理協議。
。ㄈ┘追焦灿性谥行南聧徛毠 人,其中:
1、符合條件,申請辦理提前退養(yǎng) 人,政府應代繳其社會保險費的集體部分,合計 元,退養(yǎng)金合計 元。(按20xx年全省統一最低繳費基數測算,個人具體數額以經辦機構最后退休審批為準)
2、符合條件,申請將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的社會保險(包括集體部分和個人部分)由政府代繳 人,共計 元。(按20xx年全省統一最低繳費基數測算,逐年遞增部分按規(guī)定予以相應調整)
3、不屬上述1、2兩款的在中心下崗職工共計 人。共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元,其中60%由政府負擔,計 元(注:財政補助額人均不超過5000元),其余資金由甲方負擔,計 元。
4、以上資金共計 元。其中:甲方負擔 元,由企業(yè)通過資產變現等途徑自籌解決;政府負擔 元,由市財政局于本協議生效后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撥付到企業(yè)和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已向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提供申請專項補助資金報告,領導組辦公室已按《方案》規(guī)定核定,確認甲方屬組織下崗職工整體出中心的企業(yè),并且按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給予資金支持后,與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尚有缺口。按照《方案》規(guī)定,應按甲方整體出中心人數給予獎勵資金,人均 元,共計 元。該項資金由市財政局按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規(guī)定一并向甲方撥付,由甲方一并用于出中心工作。
三、選擇性補充條款:
。ㄒ唬┙浭袆趧颖U喜块T會同財政、國資委、經委、工會審核,甲方屬國有特困企業(yè)(指停產5年以上,職工連續(xù)5年以上領不到工資和生活費的企業(yè)),根據《方案》第二條第4款規(guī)定,適當擴大財政負擔比例(人均不超過1000元),共計金額 元。
。ǘ┘追20xx年以前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共計 元),由企業(yè)從變現資金中一次性予以補繳,經審查,甲方變現資產積極、籌措資金及時,根據《方案》規(guī)定,由政府按5%補貼集體部分,計 元。
。ㄈ┮陨蟽身椯Y金合計 元,由市財政按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規(guī)定一并撥付到位。
四、上述第一、二、三條所列資金共計 元,其中企業(yè)負擔 元,財政負擔 元。全部用于“并軌”工作。
五、以上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及時配套企業(yè)負擔部分資金,保證“并軌”方案進入實施階段。按規(guī)定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或安置就業(yè),實現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yè)保險并軌。
六、甲方對財政撥付的補助資金,只能用于出中心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不得挪作他用。
七、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有權監(jiān)督甲方的“并軌”實施情況。如有違規(guī)問題,不符合“并軌”方案要求的,要責令其糾正;如有違紀問題,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出中心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yè)后,社會保險費由新的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交納,政府不再負擔。
九、“并軌”工作結束后,甲方應及時向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寫出并軌工作的總結材料和補助資金的詳細支出情況報告各一份。
十、本協議自“并軌”領導組成員單位簽字蓋章,并經市“并軌”領導組組長批準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八份,除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外,報送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 企業(yè)(公司) 簽字蓋章
乙方: “并軌”領導組辦公室 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保險協議書 篇5
甲方:統籌地區(qū)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乙方:××定點零售藥店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基本醫(y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勞社部發(fā)〔1999〕16號)的有關規(guī)定,為保證零售藥店更好地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yī)療保險范圍內的用藥服務,甲方確定乙方為基本醫(y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基本醫(y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實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國家、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藥品價格政策。
第二條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協議規(guī)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yī)療保險用藥處方外配服務,必須做到藥品質量合格、安全有效。
乙方必須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并配備與基本醫(yī)療保險相配套的.計算機硬件系統,相關的軟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第三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基本醫(yī)療保險政策的信息和調整情況以及參保人員的變動情況。
第四條乙方應在藥店的顯要位置懸掛甲方統一制作的定點零售藥店標牌,以方便患者辨認購藥。
第五條參保人員持本人定點醫(yī)療機構醫(yī)生開具的處方(以處稱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需要查驗其基本醫(yī)療保險證件有關項目是否與所持處方相符,準確無誤后才能予以調劑。
第六條參保人員持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要嚴格按照國家處方調劑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認真調劑。如因調劑不當出現藥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參保人員按外配處方調劑的請求,若認定外配處方配伍或劑量有疑義時,要告知參保人員,由原開處方的醫(yī)生修改后再給予調劑。
第八條參保人員持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完成處方調劑時,應告知參保人員并負責聯系其他定點藥店進行調劑。
第九條參保人員持定點醫(yī)療機構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藥品時,乙方調劑完畢后,應開具收據并留存根以備核查。
若需要支付現金(藥品需參保人員個人負擔部分)或其個人帳戶已用完需用現金支付時,乙方要開具現金收據。
第十條乙方按規(guī)定(月、雙月、季)將參保人員使用個人帳戶在乙方購藥費清單交送給甲方以備核查(內容包括:參保人員姓名、保險證號、處方醫(yī)療機構、處方張數、藥品品名、數量、藥費等)。
第十一條乙方向甲方交送審核的藥費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乙方負責:
。ㄒ唬┨幏脚c基本醫(yī)療保險證明相關的資料項目不符,乙方仍予以受理;
。ǘ﹨⒈H藛T持用偽造、變造或外觀上足以辨認為不實處方,乙方仍予受理;
。ㄈ┪匆勒仗幏秸{劑;
(四)調劑的處方不屬于基本醫(yī)療保險給付范圍;
。ㄎ澹┏鍪鄣乃幤分谐霈F假藥、劣藥;
。┻`反國家物價政策,售出藥品價格高于國家定價,其差價部分應予追回。
第十二條乙方有出售假藥、劣藥、以物代藥等不依照處方調劑以及藥店與醫(yī)院合謀騙取醫(yī)療保險金等違規(guī)情況,相關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視情節(jié)輕重,建議勞動保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十三條甲方如發(fā)現重復核付的藥品費,應在下期支付款中扣除追回。
第十四條甲方應于乙方送達藥品費申請之日起×日內辦理暫付事宜,暫付款按審核后總額的90%按期支付給定點藥店,其余10%留作保證金,根據年終考核審定情況最遲于次年×月×日前結算。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申請支付參保人員調劑處方藥品費,應定期向甲方申報藥品費清單申請核付。
第十六條甲方為了審查醫(yī)療保險給付需要,請乙方提供說明,或派人赴乙方查詢或調用調劑記錄、處方、帳單、收據及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應詳細說明并提供有關文件及資料,不得拒絕。
第十七條在協議期內,乙方地址、名稱變更應事先通知甲方,并終止協議,同時持變更登記相關證件到甲方重新辦理申報手續(xù)。如乙方被吊銷《藥品經營企業(yè)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yè)合格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自吊銷之日起終止協議。乙方變更法人代表者,自藥品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視同特約主體變更,甲乙雙方應改簽協議或終止原協議。
第十八條雙方無論以何種理由終止協議,必須提前×日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藥品費結算或遇違約出現爭議時,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換文形式進行補充,效力與本協議相同。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可以在協議期滿前1個月內續(xù)簽。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統籌地區(qū)社
會乙方:定點零售藥店
保險經辦機構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
保險協議書 篇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再保險經紀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
1.根據甲方的委托范圍,負責與國際/國內再保商的聯絡、溝通與協調;
2.根據甲方要求,設計再保險方案,并向國際和/或國內再保險市場詢價,根據詢價結果做出匯總分析,供甲方決策參考;
3.協助甲方對項目進行風險查勘、識別與評估,并根據要求,向分保接受人提供風險查勘報告;
4.根據甲方的決定,選擇分保接受人,并負責再保險安排工作;
5.負責就保單的注銷和續(xù)轉,溝通甲方和分保接受人;
6.出險后,負責與分保接受人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7.負責協助甲方向分保接受人攤回賠款。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
1.如實向乙方提供所有與上述再保險經紀服務有關的信息與資料,在乙方服務過程中給予必要的協助。
2.在有效期內,若甲方欲終止協議,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三、保密條款
本協議執(zhí)行過程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xù)有效_________年。
四、函件
1.發(fā)送對方的重要函件應以書面形式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至對方地址。使用傳真、電子郵件等其它方式,原件應隨后掛號寄送;
2.郵寄函件通常被認為在發(fā)出后7個工作日內寄達對方,傳真件則在傳送的'同時即視為收到。
五、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在甲方將再保險業(yè)務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依法有權從分保接受人處取得相關的傭金作為報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條范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后由甲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六、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zhí)行本協議發(fā)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xù)有效。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 篇7
甲方 (物業(yè)公司全稱): 乙方(保險公司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本協議的具體內容:
一、合作方式:乙方委托甲方進行業(yè)務宣傳,并按每戶業(yè)務提成付給甲方,根據險種不同按照以下方式提成: 車險:按所買保險金額的15%抽取提成;
二、合作期限:本協議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繼續(xù)合作,在期滿前一個月雙方開始協商簽訂新的合作協議。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季度進行結算,付款方式采用現金支付或轉賬支付。
2、轉賬支付應轉入甲方公司指定賬戶內,若甲方變更收款賬號應在變更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款不到賬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在丹桂園、銀杏園、桃園三個客服中心擺放名片作為宣傳方式,同時各組團服務通訊錄中的'辦理保險服務電話改換為乙方電話號碼,前臺接待和溫馨管理做相應的業(yè)務培訓。
2、甲方根據統一規(guī)范要求,同意乙方在所在區(qū)域內設立宣傳欄一處、各棟樓單元門廳內設立一塊服務項目告示牌(規(guī)格和樣式依甲方規(guī)定)。
3、甲方允許乙方在甲方的安排下在小區(qū)進行宣傳,為正常的工作提供便利,協助乙方處理糾紛,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和小區(qū)的安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委派公司負責人駐區(qū),實施服務人員的選派、服務洽談、管理、信息反饋及突發(fā)事件的處置,積極協助甲方工作。
2、乙方負責人及服務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規(guī)定,維護甲方的聲譽,自覺服從甲方的監(jiān)督和協調。
3、乙方的保險項目明碼標價,公開透明。
六、雙方有關約定:
1、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密切合作,積極配合,達到互利互惠雙贏,更好的為業(yè)主服務之目的。
2、因乙方服務與業(yè)主發(fā)生誤解、矛盾和索賠,甲方需積極妥善處理,化解矛盾,消除誤會。
3、雙方領導建立暢通有效的溝通機制,及時通報各組團服務狀況和服務質量,確保合作的順暢開展。
4、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協議履行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對方。
5、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二方各自兩份,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期內發(fā)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當地法律部門依法解決。
甲 方:
代 表 人:
聯系電話:
乙 方:
代 表 人;
聯系電話:
保險協議書 篇8
甲方: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現在處于失業(yè)狀態(tài),沒有與任何企業(yè)、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系,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失業(yè)期間,由甲方為其代為繳納養(yǎng)老、醫(y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guī)定的最低繳費基數,企業(yè)和個人負擔的養(yǎng)老、醫(yī)療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個人全額負擔。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以及其他任何經濟糾紛,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自20xx年8月開始,甲方為乙方代為繳納養(yǎng)老保險及醫(yī)療保險。
若乙方沒有書面通知甲方其與任何企業(yè)、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系,視為乙方一直處于失業(yè)狀態(tài)。
2、乙方以現金形式按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乙方預計繳納的養(yǎng)老、醫(yī)療保險費用(含企業(yè)負擔部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為乙方代為繳納養(yǎng)老及醫(yī)療保險,無論甲方事先有無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于甲方預先扣除的款項有異議,應在扣款之日起次月向甲方提出,經核對后,按多退少補原則處理,否則視為乙方確認扣款金額無誤。
4、乙方若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系,想辦理轉移手續(xù)時,應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保險終止繳納手續(xù),否則由此產生的費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失業(yè)期間委托甲方代為繳納的養(yǎng)老、醫(yī)療保險費,甲方除收取發(fā)生的'養(yǎng)老及醫(yī)療保險費以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屬于無償代理。甲方還承擔了由此產生的用工風險。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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