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合同匯編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出讓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出讓合同1
出讓人:__
地址:__
編碼:__
電話:__
法定代表人:__
職務:__
受讓人:__
地址:__
編碼:__
電話:__
法定代表人:__
職務: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jù)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宗地編號為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平方米(小寫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大寫__平方米(小寫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guī)劃是建設__項目。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款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通,即通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通,即通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
(三)現(xiàn)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自出讓人向受讓人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xù)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小寫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小寫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____日內(nèi),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小寫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款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nèi),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小寫__元),付款時間: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小寫__元),付款時間: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nèi),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zhì)__;
附屬建筑物性質(zhì)__;
建筑容積率__;
建筑密度__;
建筑限高__;
綠地比例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____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_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nèi)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____日內(nèi),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guī)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日內(nèi),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nèi),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diào)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____市規(guī)劃調(diào)整權,原土地利用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nèi)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執(zhí)行。在出讓期限內(nèi),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出讓宗地使用權的開發(fā)利用、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jīng)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jīng)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guī)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jīng)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nèi),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_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xù),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xù)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xù)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jù)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小時內(nèi)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日內(nèi),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____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jīng)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jīng)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fā)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_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fā)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fā)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nèi),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款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款之規(guī)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人案業(yè)經(jīng)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人案尚需經(jīng)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 乙方(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
_年____月____日 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 簽訂地點:__
土地出讓合同2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或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以下簡稱《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行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及國家和本市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原則,簽訂本合同。2
樓(幢號)
部位及房號
結構
間數(shù)
建筑面積M2
平房
土地出讓合同3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土地所有者):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受讓方(土地使用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將依法擁有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根據(jù)國家、省、市關于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jù)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甲方,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在受讓使用權的土地范圍內(nèi)所進行的開發(fā)、利用、經(jīng)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廣東省的有關規(guī)定,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乙方根據(jù)本合同付清全部出讓金并領有土地使用證后,在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內(nèi),土地使用權按有關規(guī)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jīng)濟活動。
第五條 土地使用權發(fā)生轉讓、出租、抵押的,雙方當事人均要簽訂書面合同,并于合同簽訂后三十日內(nèi)到當?shù)赝恋匦姓鞴懿块T辦理有關手續(xù)和按規(guī)定繳納稅費。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地塊位于_________,土地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大寫: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所有證號為_________,其位置及四至范圍詳見附圖。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七條 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的現(xiàn)狀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用地。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出讓期限內(nèi),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或增加總建筑面積,應當取得甲方和土地、規(guī)劃部門同意,并經(jīng)原批準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批準,依照有關規(guī)定補簽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法律法規(guī)目前尚未要求繳納的稅款,如合同生效后需補交的,雙方同意按規(guī)定予以補交。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單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十三條 經(jīng)雙方商定,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給甲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體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_________日內(nèi),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_________日內(nèi),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_________日內(nèi),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交給乙方使用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交給乙方使用,延遲期間甲方同意按本合同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延期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讓金并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實際經(jīng)濟損失。
第十五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nèi)(含兩個月),乙方愿意按合同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guī)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實際經(jīng)濟損失;對乙方已支付的出讓金,扣除違約損失后,予以退還。
第十六條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三十日內(nèi),應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及申領《集體建設土地使用證》的手續(xù);甲方應予以全力協(xié)助。
第十七條 出讓期間,政府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的,本合同自行終止;征地補償(不含地上附著物補償)屬甲方,甲方對乙方所剩余的出讓年限應給予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出讓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該地塊,須最遲在期滿前一年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jù)社會或集體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續(xù)期權;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雙方簽訂續(xù)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乙方未申請續(xù)期或雖申請未獲批準的,甲方屆時無償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雙方約定作如下處理:_________。乙方應于期滿后三十日依照規(guī)定到當?shù)乜h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xù)。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并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調(diào)整。
第二十一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畫押)后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市、區(qū))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貳份由_________市(縣、區(qū))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出讓合同4
轉讓方(甲方):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江蘇省土地登記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_______
地號:土地證書號:_______
宗地總面積:_______m2
轉讓面積:_______m2
使用權類型:_______
終止日期:_______
批準用途:_______
實際用途:_______
批準建設期限:_______
實際投資比例:_______
國有出讓土地轉讓時土地開發(fā)建設必須達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約定的條件,轉讓后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的終止期限不變,仍為甲方原土地使用證所載明的終止期限。若國家建設需要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根據(jù)《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土地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yōu)先收購權。
第四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及轉讓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____元(幣種:人民幣);轉讓總金額(大寫)_______(幣種:人民幣)
(2)付款方式:_______
第五條轉讓的地塊,乙方須按原規(guī)定用途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須按有關規(guī)定辦妥用途變更手續(xù)后方可轉讓。
第六條甲方須在x年x月x日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持有關手續(xù)到江陰市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共同簽署本合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不能到場簽署需委托他人簽訂的,必須出具有效書面委托書。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當?shù)胤ㄔ浩鹪V。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須提供打印件原件),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并經(jīng)審核登記后生效,甲乙雙方及土地交易中心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x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審核單位(簽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土地出讓合同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土地出讓委托協(xié)議:甲方出讓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產(chǎn)權證證號:_____________
現(xiàn)委托乙方聯(lián)系客源轉讓此地塊,該地塊整體出讓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元陸畝_________________每畝_____萬元整,另外捌畝__________萬元整。甲方承諾該地塊無任何經(jīng)濟糾紛,無查封,無抵押,因種種原因可能實際成交價格比現(xiàn)價格偏高。多出部分作為乙方用于該地塊操作過程中的各項費用,與甲方無關,甲乙雙方需積極配合地塊成交如有分歧,協(xié)商解決。因各種原因成交價若是每畝__________萬元整,則有__________萬元整的差價歸乙方,若成交打入乙方指定賬戶。其中__________萬元整的差價,崔洪利占_____%,張德剛占_____%,張福成占_____%。本協(xié)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出讓合同6
出讓方:國土資源局
受讓方:________
一、 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地塊(地籍號: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本協(xié)議作為原出讓合同(編號:________)的補充,具有與原出讓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二、根據(jù)原土地出讓合同,該地塊土地出讓面積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工業(yè)用地,容積率為________。
三、經(jīng)受讓方申請、出讓方同意,該地塊土地用途調(diào)整為科教用地(科技研發(fā)),土地出讓面積、容積率等其他用地條件均不發(fā)生變化。(如土地出讓面積、容積率等其他用地條件發(fā)生變化,該條款相應調(diào)整)
四、該地塊為自用型科教用地(科技研發(fā)),土地及房屋不得分割轉讓、銷售。(針對自用型科技研發(fā)用地的條款)
該地塊的土地及所建房屋可部分分割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但分割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的建筑面積不得大于地上總建筑面積的50%,其余土地及房屋不得分割轉讓。(針對部分銷售型科技研發(fā)用地的條款)
五、該地塊的土地及所建房屋分割轉讓,須滿足以下條件:(針對部分銷售型科技研發(fā)用地的條款)
1、地塊所有項目已竣工驗收;
2、初次轉讓及再次轉讓對象必須為科技研發(fā)類企業(yè)或機構,必須符合園區(qū)產(chǎn)業(yè)政策,且不得為自然人;初次轉讓及再次轉讓的對象,均應經(jīng)區(qū)政府或園區(qū)管理單位審核并書面同意;
3、分割轉讓后的受讓方利用土地及房屋必須符合土地出讓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約定的所有條件。
六、經(jīng)評估審核確認,該地塊用地條件調(diào)整應補交出讓金總額為________萬元。本協(xié)議在雙方簽字蓋章當日,受讓方須向出讓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土地出讓金。
七、土地出讓年限及土地出讓起算日不變。
八、受讓方須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開工,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竣工。超過約定開工時間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方可以向受讓方征收相當于土地出讓金20%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方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受讓方未按期竣工的,每日按未竣工部分土地面積對應的土地出讓金的0、5‰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超過約定的竣工日期滿1年未竣工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未竣工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開竣工遲延的除外。
九、受讓方必須按照科教用地(科技研發(fā))用途對地塊規(guī)劃建設和使用,不得作為商業(yè)、辦公、住宅等經(jīng)營性用途使用。根據(jù)文件,受讓方在土地開發(fā)建設及使用中須接受區(qū)政府或園區(qū)管理單位監(jiān)管,如涉及違反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情況,須按照區(qū)政府或園區(qū)管理單位要求及時整改到位。如擅自改變土地及地上房屋用途,又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整改到位的,出讓方有權依據(jù)土地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十、雙方違反上述各自義務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支付的違約金。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除本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原出讓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不變。
十三、本協(xié)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出讓方:(章)受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方):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
土地出讓合同7
國有土地的收益權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實現(xiàn),一部分由國家通過收取土地使用稅(費)和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的形式來實現(xiàn)。是指民事主體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使用說明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二、本合同的出讓人為有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三、合同第四條土地用途按《城鎮(zhèn)地籍調(diào)查規(guī)程》規(guī)定的土地二級分類填寫,屬于綜合用地的,應注明各類具體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積比例。
四、合同第五條中的土地條件按照雙方實際約定選擇和填寫。屬于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xù)的,選擇第三款;屬于待開發(fā)建設的用地,應根據(jù)出讓人承諾交地時的土地開發(fā)程度選擇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讓人承諾交付土地時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一款,未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遷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積等狀況;A設施條件按雙方約定填定“七通”、“三通”等,并具體說明基礎設施內(nèi)容,如“通路、通電、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條出讓金支付方式的規(guī)定中,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次性付清的,選擇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選擇第二款。
六、合同第二十條中,屬于房屋開發(fā)的,選擇第一款;屬于土地成片開發(fā)的,選擇第二款。
七、合同第四十條關于合同生效的規(guī)定中,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jīng)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一款規(guī)定生效;宗地出讓方案未經(jīng)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二款規(guī)定生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 。ㄗ灾螀^(qū)、直轄市) 市(縣) ;
受讓人: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jù)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 ,宗地編號為 ,宗地總面積大寫 平方米(小寫 ),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 平方米(小寫 )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坐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 .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 款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ㄒ唬┻_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 通,即通 .
。ǘ┲車A設施達到 通,即通 ,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 .
(三)現(xiàn)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 ,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xù)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 日內(nèi),受讓人需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 款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ㄒ唬┍竞贤炗喼掌 日內(nèi),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 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nèi),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坐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該出讓宗地范圍內(nèi)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zhì)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zhì)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 ;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該出讓宗地范圍內(nèi)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交給政府:
。1) ;
。2) ;
。3) .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nèi)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鋪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nèi),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guī)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nèi),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nèi),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diào)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該宗地的城市規(guī)劃調(diào)整權,原土地利用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nèi)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執(zhí)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jīng)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jīng)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 款規(guī)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始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ǘ┌凑毡竞贤s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出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jīng)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nèi),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該地塊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xù)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前款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xù)期的,該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xù)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而沒有批準續(xù)期的.,該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nèi)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 日內(nèi),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作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 ‰0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jīng)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jīng)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fā)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fā)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fā)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nèi),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jīng)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 款之規(guī)定生效。
。ㄒ唬┰撟诘爻鲎尫桨笜I(yè)經(jīng) 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ǘ┰撟诘爻鲎尫桨干行杞(jīng) 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 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 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 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ㄗ灾螀^(qū)、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ê炞郑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〇 年 月 日
土地出讓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jīng)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水庫管理房以的情況下,雙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將位于上袁官莊村、村前的個人所有地轉讓給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雙方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土地四至:東至黃嶺南頭水庫管理房以東至溝邊為東界,西至水庫管理房以北、西側硬化路,南至水庫管理房北墻、以及水庫管理房東側南墻南邊緣,北至上袁官莊村現(xiàn)有土地(10KV高壓線桿以北)。東西寬,南北長
二、乙方愿意將甲方現(xiàn)在所種植玉米,以每畝1000市斤的產(chǎn)量,付給乙方當前市值1.2元/市斤,1200元人民幣的`包產(chǎn)補償,乙方并且以自己的壹市畝個人口糧田作為交換。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轉讓該土地,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干涉乙方。甲、乙雙方若因集體土地,或村委會爭議等原因,甲方立場不堅定,承認該地塊為非甲方所有,則甲方退還乙方所交換的個人口糧田。
四、合同簽訂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對土地進行調(diào)控及管理(大動地)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問題,都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擔任何責任。
五、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要共同遵守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將承擔賠償給另一方相關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中證人各執(zhí)一份。
以下三方共同簽字、簽章:
甲方:
乙方:
中證人:
年月日
土地出讓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經(jīng)各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_______畝)。
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xiàn)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yè)、綜合和商業(yè)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yè)、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fā)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_________________雙方簽訂協(xié)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xù)并在本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抵押登記手續(xù)辦妥后_________________天內(nèi)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xié)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
雙方同意在本協(xié)議簽訂后_______________天內(nèi)到當?shù)赝凉懿块T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zhèn)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土地出讓合同10
村土地出讓與租賃協(xié)議
甲方:壽縣z鄉(xiāng)人民政府
乙方:z村居民委員會
為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促進地方經(jīng)濟發(fā)展,甲方?jīng)Q定在z村老墻、命東、新墻、小圩、東墻五個村民組租賃乙方土地畝,征地畝,供招商引資企業(yè)用地,區(qū)位圖附后。通過雙方協(xié)商,現(xiàn)將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對出讓與租賃的土地及相關地面附屬物給予補償。
2、補償標準:土地租金20__年、20__年每年720____元,兩年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每畝1000____元,分年付清。出讓的.土地農(nóng)民三項補償每畝2.6萬____元,一次性付清。地面附屬物補償,樹木每棵50____元,墳墓每座1000____元,一次性付清。
3、甲方在租賃土地北側留一路一渠。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負責在甲方認可的區(qū)域內(nèi),為甲方調(diào)整土地畝,出讓、租賃給甲方。
2、負責對農(nóng)戶土地進行測量、調(diào)整和補償費用的兌現(xiàn)。
4、負責提供良好的投資環(huán)境,保證企業(yè)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不受外界因素干擾。
5、負責處理農(nóng)戶因土地調(diào)整而引起的各種糾紛,不再于所征土地、租賃土地上耕作。
6、負責地面附屬物清理工作,確保被征用土地的可用性。
三、其他事宜:
1、土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從二○○九年六月二十日日至二○三九年六月二十日。
2、土地租賃款分年付給,每年在十月三十一日前付清。
3、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
4、此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年__月__日
土地出讓合同11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jīng)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雙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將位于村小隊個人所有地,有償出讓給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雙方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土地四至界線及面積:北至甲方鄉(xiāng)村村道為北界,西至鄰家住房墻離 米為西界,東至現(xiàn)村小路,東西寬 米,南北長 米,地基面積為 平方。
二、經(jīng)協(xié)商與鄰家 留三米小路,共同合使用,各為1.5米。
三、該土地轉讓費共計元(大寫:人民幣)。分三次付款,乙方在雙方簽定合同之日先付元(大寫:人民幣)。二層完工時付元(大寫:人民幣)在瓦面封頂完工后交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四、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轉讓該土地,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五、合同簽訂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對土地進行調(diào)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問題,都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六、乙方有權使用該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義務在本村內(nèi)協(xié)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路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七、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要共同遵守以上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另加違約金拾萬元給對方。
八、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jù)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乙方有權向甲方索本合同所產(chǎn)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另加違約金拾萬元給對方。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具有法律效力,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份,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當?shù)厝嗣穹ㄔ涸V訟解決。
十、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讓合同1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jīng)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雙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將位于村小隊個人所有地,有償出讓給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雙方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土地四至界線及面積:北至甲方鄉(xiāng)村村道為北界,西至鄰家住房墻離米為西界,東至現(xiàn)村小路,東西寬米,南北長米,地基面積為平方。
二、經(jīng)協(xié)商與鄰家留三米小路,共同合使用,各為1.5米。
三、該土地轉讓費共計元(大寫:人民幣)。分三次付款,乙方在雙方簽定合同之日先付元(大寫:人民幣)。二層完工時付元(大寫:人民幣)在瓦面封頂完工后交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四、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轉讓該土地,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五、合同簽訂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對土地進行調(diào)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問題,都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六、乙方有權使用該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義務在本村內(nèi)協(xié)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路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七、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要共同遵守以上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另加違約金拾萬元給對方。
八、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jù)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乙方有權向甲方索本合同所產(chǎn)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另加違約金拾萬元給對方。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具有法律效力,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份,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當?shù)厝嗣穹ㄔ涸V訟解決。
十、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讓合同13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國家法律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經(jīng)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甲方將工業(yè)園()土地一宗出讓給乙方用以建設加油站,現(xiàn)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如下:
一、 土地面積:南北長米,東西長 米,計平方米,其中出讓面積平方米,租賃面積平方米。該宗土地位于鎮(zhèn)政府駐地東南,東至養(yǎng)殖區(qū),西至莒中路, 南至園區(qū)道路,北至玉平預制廠。
二、 出讓期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 該土地由乙方自己出資辦理國有土地手續(xù),甲方無償幫助乙方協(xié)調(diào)與蓮花嶺村、土管局及相關部門關系,本著又快又省錢的原則辦理。辦理國有土地的征地費中應該返還給村的部分直接返給村,作為土地一次性補償;乙方未辦理國有土地手續(xù)而使用的其他土地按租賃形勢交納租賃費,每畝每年 元。簽訂合同之日交足五年租賃費,其后以此類推。本土地以前的.債權債務關系由黨委政府和村協(xié)商解決,與乙方無關,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建設與經(jīng)營。
四、 乙方須在簽訂合同后60個工作日內(nèi)開工建設,在一年內(nèi)將加油站建設好并投入經(jīng)營。
五、 甲方支持乙方在本地合法經(jīng)營、依法納稅,并維護乙方正常的建設、生產(chǎn)、生活秩序。
六、 違約責任。在出讓期內(nèi),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違約,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支付對方違約金萬元。
七、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鎮(zhèn)司法所一份存檔。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土地出讓合同14
甲方(賣方):_________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_________樓 _________單元 _________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儲藏室_________平方米,產(chǎn)權證號st )房地產(chǎn)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chǎn)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chǎn)證復印件及該房產(chǎn)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chǎn)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____元整 ,即小寫_________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nèi),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guī)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chǎn)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chǎn)證手續(xù)所產(chǎn)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chǎn)過戶手續(xù),待房產(chǎn)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chǎn)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chǎn)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chǎn)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入網(wǎng)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qū)Ψ街Ц段迨f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guī)定交付房產(chǎn)或按規(guī)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qū)Ψ街Ц段迨P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guī)定,本合同涉及房產(chǎn)手續(xù)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chǎn),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chǎn)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空調(diào)兩臺(型號: ),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nèi)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wèi)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nèi))。
十一、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買方):(印)身份證號:
土地出讓合同1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jīng)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雙方共同商定,甲方將 所有權益有償出讓給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雙方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 土地四至及面積:東至 (附圖)西至 (附圖)南至 (附圖)北到 (附圖)。共計面積為 。
二、 價格 ,合同簽字后叁日內(nèi)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 乙方在此經(jīng)營或轉讓該土地,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 合同簽訂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對土地進行調(diào)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問題,都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擔任何責任,所得利益歸乙方。(如政府征收所有補償歸乙方)
五、 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要共同遵守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將承擔賠償給另一方,土地總價兩倍的違約金及其它所有損失。
六、 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jù)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chǎn)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以損失。 另加違約金 給對方。
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當?shù)厝嗣穹ㄔ涸V訟解決。
八、 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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