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的實習報告范文錦集七篇
在經濟發(fā)展迅速的今天,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在法院的實習報告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大學生暑期法院實習報告
實習人:盧雷專業(yè):司法助理
實習地點:萊西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
實習時間:xx年x月12日~xx年x月20日
年級:xx級班級:十二中隊學號:xx012401018
關鍵詞:實習細心嚴謹準確庭審現程序理論聯系實際
實習報告:很高興能利用暑假時間到萊西市人民法院實習,對于即將升入大二的我來說,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社會實踐活動。在這里我首先要感謝為我提供這次實習機會的史主任以及萊西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徐庭長還有民事審判三庭董庭長和姜庭長對我的支持。
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實習,沒有實習經驗。因為是大一,物權法、債權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特別是民訴法等均尚未涉及,而且是到基層法院實習,所以此次實習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辦事機構、工作流程以及案件的立案審結過程等層面上的東西,而不可能涉及做筆錄、參與案件討論、起草判決書等實質上的內容。雖沒什么實質的收獲,但還是感觸頗深,受益匪淺。
第一天正式開始實習,基本無事可做,一整天的工作就是粘證據。具體就是將那些小的證據粘到標準的a4紙上,因為訂卷必須是a4的紙張。我所在的辦公室有姜庭長和一個法官助理小白,其實我更愿意叫她小白兔,因為她不大成熟。法律的嚴謹準確又一次實際地印入我的腦海。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后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guī)状卧诜ü賯兊膸ьI下參與旁聽。
在近二十多天的時間里,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下個學期學習民事訴訟法將會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
上午工作不忙的'時候就去聽庭審,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著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系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說,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里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
短短的二十多天,盡管當時覺得無聊、浪費時間,但現在回想起來收獲真不少。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鍛煉。我在想,中國的法學教育如若真能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那該會培養(yǎng)出多少人才!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一年前的這個時候,班上組織去xx省高級人民法院旁聽某一民事案件。案件內容已經記不清了,可是當時庭審結束,法官說過的一句話卻讓我記憶猶新,“整個案件的審理如同做菜,前面還有買菜、洗菜等,你們看到的只是很少一部分,開庭只是一個小的步驟,如舉證責任分配、合議等是你們看不到的,歡迎各位來民庭實習”。可能他把審案比作做菜有些不恰當,然而道理卻是相通的。
帶著這句話,我來到xx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實習了一個月。民二庭負責合同和商事糾紛案件,區(qū)別于審理民事侵權和婚姻類糾紛案件的民一庭。我所跟的法官負責審查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審查,根據是否符合民訴法第200條所列13款情形駁回再審申請或指定再審。一般案件經兩級法院審理后,往往已經查明了事實,適用法律正確,因此即便當事人申請再審,接近9成的案件都是被駁回再審申請。
然而,我始終覺得審判監(jiān)督程序存在不足。對再審申請的審查往往是實質審查,幾乎相當于又一次審理,只是不開庭,仍舊會詢問雙方當事人,調查案件事實。駁回了當然好說,關鍵是符合了上述情形(通常都是符合實質性的情形: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將會指定再審(其他中級人民法院),原判決被撤銷,案件重新回到二審模式。理論上指定的再審是一次全新的審理,但是申請再審的當事人會覺得高院已經支持了其訴求,接下來的再審也應當符合其訴求(當然事實也確是如此,高院會發(fā)給指定再審的法院一份函,指明該案應注意的問題),要符合這一點,案件就必須是實質性錯誤。因此,對再審申請的審查幾乎不可能因為程序上的問題而指定再審。
以前我覺得調解是非常不符合現代法治,應當摒棄,然而接觸到真正的案件后卻覺得現階段很難拋棄。法院積極采用調解方式結案是雙刃劍,好處是確實能很快化解糾紛,節(jié)約大量社會資源(二審、再審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同時法院不必采取繁瑣的程序,當事人訴訟費亦減半)。調解帶來的是短暫性的、對個案的好處,犧牲的'卻是司法的權威。有些案件反復審理近XX年,所耗費的社會資源甚至都超過了訴訟請求,而最后也經常采用調解的方式解決。很多調解就是雙方各讓一步,一方利益受損,本質是不符合公平正義的。那些久拖不決的案件最后就不能出現一個權威而且公正的判決來定紛止爭?調解用的越多,權威就更難建立,一份真正公道的判決都可能讓雙方不服(有些案件真是雙方都不服,都提出再審申請)。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屏障,即具有終極性,可是終極性又在哪里呢?這里我不只是說調解,而是指這一類殺雞取卵的做法,如信訪制度。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們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然而實際運用中這條所謂原則更像一句口號。對于民事案件,打官司打得是證據。接觸的兩邊當事人人往往各說各的,似乎都是對方的錯,完全是兩個版本。在實際接觸到的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爭議焦點在貨物單價上。原告一方只有為打官司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錄的電話錄音,內容為被告一方公司員工從老板處聽說的一個價格,再無其他證據。一審、二審均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即以該價格作為單價計算總貨款。然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若干證據的規(guī)定》第70條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其中包括,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根據上述條款若要有足夠的證明力需要其他證據佐證該電話錄音,并且該電話錄音的對象也并非直接的交易相對人,內心實在無法采信該證據證明的價格(不自覺地自由心證)。因此,根據民訴法第200條第二款規(guī)定,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撤銷原審判決,指定再審。就本案而言,若原告(賣方)能提供市場價格的參考,若高于或等于本案價格,均能大大支撐起訴求。
另一委托糾紛案件中我們認為一審、二審均認定法律關系錯誤,以此撤銷了原審判決。該案還存在另外2個爭議焦點:一是一張欠“票”,“票”看著又像條,寫明xx元,另欠x萬元發(fā)票。本案中確實存在既欠票(增值稅發(fā)票),又有欠錢的情況,而“票”和“條”實在無法辨認。一方認為是欠條,欠xx現金和x萬元發(fā)票,不然怎會寫另欠;另一方認為是欠票,另欠只是強調的是另一筆整數票。從字面上解釋,二者均有道理。但從字條的來源上看,委托方以欠條的形式支付貨物的差價給受委托方,同時提供等額增值稅發(fā)票,而過去5年的貨物單價均在x到x之間(支付的差價無非在x到x之間),因此有理由相信這是這一張欠票,貨物單價*貨物數量=發(fā)票額。另一爭議點是訴訟費的計算。一審中一方提出了反訴,若本訴和反訴合并審理,訴訟費應當分別減半(不需要申請減半)。而一審判決并未減半,二審以其當事人未申請減半而維持了一審。事實上二審一定知道一審法院計算錯誤,但又以錯誤的理由維持了錯誤,其實是引出了《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不足。其并未給出一個合理的救濟途徑,其第43條規(guī)定:“當事人不得單獨對人民法院關于訴訟費用的決定提起上訴。當事人單獨對人民法院關于訴訟費用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院長申請復核。復核決定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決定訴訟費用的計算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請求復核。計算確有錯誤的,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更正!备鶕鲜鲆(guī)定,訴訟費計算錯誤時應當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院長申請復核,而此項救濟權利太弱,無法保障當事人的權利。此案中當事人一并在二審中提出了訴訟費的問題,但二審既然維持了一審的實體判決,也就無從更改訴訟費的分擔問題,因為訴訟費并不是判決的一項,沒有法律依據更改訴訟費。同樣在在審審請審查中,如果實體并沒有錯誤,也只能駁回其再審申請。
實習結束之時,我又回望了一下法院那莊嚴的審判樓,威武的獅子。短短的一個月中,法院大門口不曾有一天沒有上訪群眾,大大的“冤”字刺痛的不僅僅是每天進出的法官。跪拜在門口哭訴的婦女深深定格在了我腦海里,能扶起你的不是一雙手,不是法院,而是整個社會、整個國家。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指導和幫助的法官和庭長表示感謝,謝謝你們在實習過程中無私的傳授和耐心的指導。
我本次在人民法院民二庭實習,指導老師是一位女法官,在實習過程中我可以感受到她真的是很用心的在指導我,也在這個過程中看到這些法官對工作的認真與熱忱。在之前我們普遍都覺得中國的法官專業(yè)素養(yǎng)是很不夠的,可是在實習的這段時間,跟著他們辦案子,我覺得其實他們的專業(yè)知識是很扎實的,而且他們都積極主動地給自己充電,認真學習新的法律法規(guī),讀一些法學專著,讓他們自己的知識能跟得上時代的發(fā)展,也更好的為老百姓伸張正義。
在實習期間的工作可能每個人都是大同小異的。首先是整理裝訂卷宗,然后就是傳票和判決書的送達,再就是做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偶爾老師也會讓我寫一些判決書、裁定書。雖然工作都是很雜的,但是我覺得在這個過程中我還是學到了很多課堂中學不到的東西。
第一,裝訂卷宗。
以前我只知道卷宗是法官審理案子后法院留下的憑證,只要把相關的東西全放在一起就行,可是在這次實習之后我才發(fā)現卷宗的意義遠不止此。剛開始的時候我?guī)屯ラL整理卷宗,卷宗目錄寫得非常簡略。后來我們庭長很耐心的教我說,一本好的卷宗就是一個完整的訴訟程序,從立案受理到庭審現場再到審理終結,在卷宗目錄里面都有清晰明了的過程。所以整理卷宗的時候,我總感覺自己又一次回到了當時庭審的現場,那么清晰明了的再現了審判程序。于是我又把所有我整理的不好的那些卷宗找出來,重新再整理了一遍。熟悉了各個案子,也對訴訟程序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而且整理卷宗還是一個很訓練耐心的事情,剛開始就會覺得這是很枯燥的事情,可是慢慢地我在這個過程中也發(fā)現了樂趣,第一是我可以接觸到大量的案例然后進行分析,可以在這個過程中把理論與實際很好的結合起來;第二就是可以在這個過程中自己模仿進行庭審,也是一件比較有趣的事。另外法官也告訴我說,雖然現在電腦已經普及,但是寫得一手好字還是蠻重要的,回學校要記得多練練字。我想,漢字是中華文明的象征,我們一定不能把漢字給丟棄了。
第二,庭審筆錄。
在我們法院,庭審筆錄還是使用的手寫形式,剛開始幾天法官只是讓我跟著去旁聽,在旁聽席上試著寫庭審筆錄。寫之前我一直都覺得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把大家說的話都記下來就行了,實在記不下來就摘要點,所以我完全沒做任何準備,也沒閱讀過之前的庭審筆錄。等真正到了開庭的時候,才發(fā)現自己完全跟不上那個節(jié)奏,然后寫到后來程序一片混亂,更重要的是我所謂的摘要點,在庭審時我竟然不知道什么才算是庭審筆錄里面的要點。開庭結束后我顯得有點沮喪,然后法官讓我把做的筆錄給她看?赐曛笏是說第一次做到這樣已經很不容易了,可是我心里還是不服,然后我就一直纏著她讓她幫我修改,在她跟我講了要點之后我就對筆錄進行了完善,之后又試了幾次之后就開始正式上庭做筆錄,第一次在書記員處寫上自己的名字時,我覺得特別神圣。在之后幾次的嘗試中,我慢慢改善,也終于能把筆錄做得像模像樣了。總之我覺得在法院里面工作就是要耐心細心有決心,然后再加上自己的專業(yè)知識,正義感,就能成為一個好的法院工作人員。
第三,傳票和判決書的送達。
這個過程其實是很辛苦很難做的。很多當事人不愿意收取傳票或判決書,然后法院就得不斷的想辦法將這些東西送達當事人,訴訟程序才能正常進行,所以我覺得對于法院的送達程序,我們還需要想一些辦法來對其進行完善。
第四,訴訟文書的寫作。
實習期間寫了一些判決書裁定書,但都是很簡單的,而且多半都是套用以前的范本,即便如此,我也發(fā)現訴訟文書如果平常沒有進行訓練的話,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是不可能一開始就寫出一篇篇漂亮的訴訟文書的'。特別是判決書中的經審理查明、本院認為部分,平?磳懞玫呐袥Q書都覺得是非常簡單的,可是真正到自己寫的時候發(fā)現遣詞造句真的特別困難,既要簡明扼要,又要清晰易懂,更重要的是必須小心謹慎不能有任何出錯的地方。剛開始寫的幾份,法官總是不停地改動,然后不停地讓我校對,后來拿去打印時,那位老法官還會一直校對。當時我很不理解,可是那位老法官告訴我,法官工作就是一個細致活,容不得有半點差錯。之后我就學會了細致。
在實習過程中,也對法院實務操作做了一些思考。
第一,我們從課本上學到的程序中,有一個交換證據程序,即在庭審開始前,當事人雙方就要在法庭主持下對證據進行交換。但是在我們法院,歷來是沒有這一個程序的,我曾就這個問題跟法官進行過討論。由于沒有這一個程序,就大大增加了庭審現場的負擔,往往一次庭審舉證質證要占去很多的時間,以至到了法庭辯論階段大家都沒有多少精力去進行辯論了。另外很多不太懂法的老百姓往往在庭審現場聽了對方當事人的舉證之后才發(fā)覺自己還有很多證據沒有收集或舉證,以至于他們不得不承擔敗訴的風險。如果在庭審之前就做好了證據交換,當事人雙方就可以更好的收集證據,更有利于了解案件的事實真相。同時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也會有更多的精力去進行法庭辯論,我覺得很多時候精彩的法庭辯論可以讓法官看到他們自己沒有想到的東西,也會大大節(jié)約庭審的司法成本。我深深記得有次開庭,被告是武漢某公司,在原告舉證時,他的質證意見就是原告方沒有在庭審前與他交換證據。法官也告訴我他們正在醞釀進行改革,將證據交換環(huán)節(jié)引入到他們的辦案程序里面去。
第二,很多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或許他們的案子在情理上占上風,但是于法卻是不容的。但他們就是不能接受敗訴的結果,對法官的判斷很不信任,不斷的上訴申訴,使得法官要不斷的做重復工作,工作強度加大。有些案件在我看來,已經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可是當事人卻是不停地上訴,使得法院作出的裁決失去了其公信力。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所以我認為培養(yǎng)人們的“法律信仰”是很有必要的,當然人們信仰法律的前提是每個人都要有必要的法律知識,法律從業(yè)人員也應秉著公正正義的理念去維護法律的權威,以此才能樹立起老百姓的法律信仰。
第三,案件調解難度大。在我所實習的法院民二庭,總的來說大部分案件的標的額都不是很大,但很多當事人卻為了那很少的錢鬧進法院,并且雙方的關系往往都已經鬧僵,有時彼此就為了爭一口氣,非得告到底。而且不愿意法院進行調解,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訴訟成本,也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不利于訴訟效率和訴訟經濟的實現,也不利于和諧社會的實現。
第四,案件執(zhí)行難。對于標的額較小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往往關系鬧得很僵,彼此都咽不下氣,即使法院判決,而且數額很小,但是因為雙方當事人的關系,所以都不愿意執(zhí)行。對于標的額較大的案件,有時是當事人沒有履行能力,或者說數額太大當事人不甘心,也就不愿意執(zhí)行。因此導致很多案件即使判了也沒有辦法執(zhí)行,當事人的權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以上都是我在實習階段對法院實務工作的一些思考。另外在實習期間,我也學會了很多其他的東西。很多時候我們的東西都過于理論而且只停留在理論的階段,在實務中完全沒有辦法操作,這就需要我們多參加實踐活動,積累實踐經驗,將來從事實務工作的時候才不至于束手無策。很多司法中的操作也是我們在課堂中學不到的知識,需要我們深入實踐去學習,為將來的工作做準備。另外老百姓的法制觀念法律知識仍然是很薄弱的,我們仍要加大法制宣傳的力度,讓更多的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而這也是我們法學專業(yè)的學生所要努力的方向。這次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將受益我的整個生涯。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4
本人于20xx年7月在山東律師事務所完成了6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為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部分將分三個部分完成。第一部分為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為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guī)范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踐經驗
1. 以事實為依據
事實勝于雄辯,律師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并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主要工作在于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系,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fā)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郯城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fā)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y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guī)定,對于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于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fā)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guī)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
慣,在與法律沒有沖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后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并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guī)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于“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并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guī)以及地方規(guī)章。這些規(guī)章雖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確具有規(guī)范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
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guī)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guī)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guī)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guī)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yè)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guī)定。最后,分析各規(guī)定,法規(guī)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gu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涉及到的地方規(guī)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guī)范性文件的數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
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采用了以下方式計算:
。1)預期損失,根據20xx年同期營業(yè)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后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yè)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
。2)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于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yè)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yè)額給付員工工資,對于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
(3) 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 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
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于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么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于重復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凈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yè)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種方式分析問題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并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fā)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yè)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 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系
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qū)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于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系。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于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于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 靈活運用證據規(guī)則
律師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guī)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guī)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guī)則中的規(guī)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guī)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guī)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3. 爭議問題后置
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沖突或是法律規(guī)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如果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
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論述也會加深了審判法官對我方主張的懷疑。因此在訴訟中應該盡量回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盡量將爭議問題后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持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
4. 分散爭議問題
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徹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采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里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
5. 有效利用拒絕調節(jié)程序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
由于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判民事案件中傾向于調節(jié)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jié)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激勵促成調節(jié),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拒絕調節(jié),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jié)。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原本拒絕調節(jié)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jié)請求時,法院也會違背程序法規(guī)定聯系調節(jié)。因此在訴訟中調節(jié)的機會有很多。并不僅僅是開庭審判過程的那次調節(jié)。所以我們可以靈活的運用調節(jié)來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jié)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驗:如果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jié),是一種心虛的體現。從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張調節(jié)放的請求,支持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回避調節(jié)。法官由于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如果在庭審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調節(jié)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請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jié)程序對訴訟請求使大有裨益的。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5
一、實習的目
通過實習,讓我們全面了解法院實施法律的情況;通過實習,培養(yǎng)我們初步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法律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可以使我們認識到自己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強學習的主動性、針對性、創(chuàng)造性;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虛心接受法學實務工作者的指導和幫助、誠心學習法學實務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風、好經驗,全面提高我們的綜合法律素質和法學修養(yǎng)。
二、實習概況
在這次實習中,我們二十幾位同學到了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qū)人民法院進行實習。我和其他三位同學被分配到了立案庭實習。在實習中,洪山區(qū)人民法院給了我們極大的方便和幫助,也給予了我們較高的評價:虛心學習,認真工作,專業(yè)扎實,理論功底好,實踐能力不斷提高。同時,這次的實習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體會和感受。
法院是一個處理糾紛,處理矛盾,給當事人公平、公正的結果的地方,而法院對外的第一個窗口就是立案庭。洪山區(qū)人民法院有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政治處、審監(jiān)庭、執(zhí)行庭等幾個重要的部門,我們的實習是由政治處進行安排的。這次帶我的指導老師是立案庭的法官賈老師,是一個既漂亮又很親切的人,很感激她在我短短的實習期間教會了我那么多東西。
三、實習過程
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當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員不僅要面對各種各樣的人員,有企業(yè)、律師,也有教師、工人、老人等。這些當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蠻不講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常要與他們進行說理和勸解,而不是簡單的審核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這么簡單。立案庭還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是不懂得怎么寫起訴書、不會寫字的當事人提供方便,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用法院專門的起訴書范本進行填寫。立案庭還有一個信訪接待室,負責法律咨詢、非訴信訪的處理、訴前調處糾紛及日常信訪接待中的解釋、息訪工作。法院信訪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的聯系的重要橋梁和紐帶,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維護法律尊嚴和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實保障公民的信訪申訴權利的重要窗口。信訪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別的多,群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問題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當事人充分行使其訴訟權利的行為,有利于法院的改進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當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處理。立案庭立案后還要對案件進行分類和開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關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最后再送到審判庭。可以說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關,是法院工作的開始,占據很重要的位置。
在潛意識里認為,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簡單,因為在立案階段對相關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審查,不具體涉及實體的問題,只要符合立案的四個條件即可,一個案件就完成了立案工作。但在立案庭實習的這段時間,發(fā)現遠沒有想象中的那么簡單,它是一份同樣需要過硬的業(yè)務知識和其它相關知識素養(yǎng)的部門,做好這份工作需要耐心、細心、熱心。立案對于法院工作來說,是很重要的第一步,只有第一步走好,接下來業(yè)務庭室具體審理案件就能把握大方向,而且在立案階段把相關的材料審查清楚,能夠大大提高審判效率,把好了第一道關,減輕了訴累,當事人就不需要在后來的程序中走彎路。
在具體工作過程中,我發(fā)現除了專業(yè)的理論知識,還必須掌握每個案件需要提供一些怎樣的基本證據才能達到立案的條件。例如,離婚糾紛案件,在立案時,需要詢問當事人是第幾次起訴離婚,以查明當事人是否有訴權。在立案階段如果是女方起訴,還需要提供婦檢證明。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結婚證原件,就需要當事人到當地民政局調取結婚登記存根作為證明,或經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案件,需要提供當事人所在村組的征收補償分配方案和相應的分配表。這些知識在理論學習階段我都未曾接觸過,只能在實踐中慢慢積累和摸索,這對于我以后的工作開展無疑是一筆寶貴的財富。
在立案庭工作,怎么與當事人打交道,做到和諧訴訟,僅僅依靠專業(yè)知識是無法達到的。在工作中需要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工作方法。立案庭作為當事人接觸法院、了解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展現的是法院的.整體形象。每天在立案庭需要接待好幾十位的當事人,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需要運用自己的智慧來處理好與當事人之間的關系。遇到法律知識有限的當事人,需要思考怎樣用最淺顯易懂的語言來讓當事人明晰相關的法律知識,有時擔心當事人不明白,就要求當事人把這層意思復述一遍,把相關解釋工作做到位。遇到比較固執(zhí)的當事人,需要耐心的做出說明解釋,講明其中的利害關系,讓當事人找到合理的救濟途徑。在立案過程中,有時存在當事人不親自來立案,只有訴訟代理人代為立案的情況,這時我們堅持當事人必須到場的工作原則,對于年老體弱者,會綜合相關因素,以電話聯系的方式核實相關信息,盡量做到萬無一失。對于不理解的當事人,我們需要一一講明當事人到場的必要性以及不到場的法律后果,讓當事人知曉這一利害關系。對屬于弱勢群體的當事人,我們會建議當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司法救濟,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合理及時地保護。
四、實習成果
專業(yè)實習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協助司法人員解決實際生活中的法律事務,是跟著指導老師學習司法經驗和了解、掌握案件處理方法和程序的過程,專業(yè)實習是一種課堂內外的學習。在近一個月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課堂內外學不到的東西,取得了令人滿意的實習成果。
。ㄒ唬┝私饬舜蟛糠址ㄔ旱牟块T和工作程序
法院一般都設置有立案庭、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政治處、審監(jiān)庭、執(zhí)行庭等幾個重要的部門。政治處主要負責法院內部的事務,我們這次的實習就是由政治處負責接待和安排的。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審判庭那么多事務,多數時候都是很清閑的,而審監(jiān)庭是對法院審判工作進行監(jiān)督的部門。執(zhí)行庭是審判工作的最后環(huán)節(jié),是當事人在判決后因為對方不履行判決的義務而有權向法院請求強制執(zhí)行的一項權利,是當事人實現權利的保障。
民事審判庭又分為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一庭主要處理的是離婚糾紛、離婚后財產分割糾紛、遺囑繼承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以及勞動爭議糾紛的案件。民二庭主要處理的是醫(yī)療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處理人身損害賠償和交通肇事的案件。
刑庭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wèi)國家安全,保衛(wèi)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的順利進行。雖然洪山區(qū)人民法院是基層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卻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對簡單一些,但簡單并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個案子對于與案子有關的當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實習期間到刑庭去旁聽過,與民庭有較大的區(qū)別,更嚴肅和謹慎。
。ǘz驗了我的法學知識,也提高和培養(yǎng)了自身的實踐能力
審判要運用到得理論知識比執(zhí)行組多點,案件都要深思熟慮,復雜重大案件還要反復評議才能做決定,可能作出的決定很簡單,可是過程確著實讓審判員們花不少功夫。立案雖看著簡單,也是比較累人的,當事人比較多,要告訴當事人怎么填,需要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是該法庭管轄范圍,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出錯。感覺這次實習不但給我一個鍛煉機會,也讓我做了回實踐者,但也明白在學校做一個學生與出去做個實踐者,還有很大一段距離,而且有些距離是無法用知識彌補的,需要去用心體會,如何做一個好的實踐者,現在成為我面前一個難關,以前沒怎么意識到,但現在卻強烈感到我們還要繼續(xù)鍛煉,從理論到實踐,我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也體會到法律工作者和當事人都應該讓多方對自己信任,而且普法也落在我們法律人員身上,法官更是承載著一種正義,若是當事人不信任法官,勢必降低法律威信,所以我也應該學著朝這方面去努力。
。ㄈ⿲嵙曌屛覍γ袷抡{解有一個深刻的認識
很有調解經驗的楊法官說要做好調解工作法官要具備三種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調解工作的主持者應該是通曉法律知識、有法學素養(yǎng)、有一定的威望、說話有分量的人。調解員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當事人對其產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調解員要思維敏捷,處理事務的方法多樣,反應能力迅速。擁有這樣的智慧才能對矛盾作出反應,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幫當事人找出解決的途徑。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審判中不要帶個人的感情色彩,在調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這并不是說調解者就應該板著一張臉,很嚴肅的對待當事人,或是對矛盾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這樣并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應該以情動人,試著去了解當事人的感情,以情動人,才能解決好矛盾。
調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進行,有很多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就調解結束了,在開庭的過程中如果雙方當事人有和好或將矛盾解決的可能,也會當庭進行調解,庭后調解的也有。在進行調解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激化,防止糾紛的惡化。調解應該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前提下進行。當事人有時會情緒激動語氣十分惡劣,法官們要好好的勸解他們,要很有耐心和耐性?粗ü賯冃量嗟恼{解,我真的是又佩服又慚愧,覺得自己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的。
。ㄋ模┰鰪娏宋业木C合素質
在立案庭的實習過程中,經常有當事人過來要求立案,也經常有電話打進來進行咨詢案件的情況,我時常會接接電話,幫法官接待一下當事人。面對的是各種各樣的人,在處理和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際能力,對人待物的能力。而處理文書、整理卷宗和參加庭審等,提高了我書寫的能力,鍛煉了口才,也讓自己更加謹慎、細致,嚴謹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ㄎ澹┩ㄟ^實習,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認識去法院實習之前,由于幾乎沒有接觸過法院,法院在我眼中是很神秘的地方。既有正義又時常有輿論認為法院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法院是花錢的當事人的話筒,法院腐敗是最大的腐敗。我在法院實習期間看見的是法官們認真辦案的情形,以及他們?yōu)楫斒氯吮M心盡力辦事,雖然偶爾有人說法官因為當事人一方是其同學而故意刁難另一方當事人,不過我想決大部分的法官還是比較遵守法官的職業(yè)道德的。
五、實習體會
。ㄒ唬┓▽W教學過程中的問題
兩年的法學學習在這次的實習中并不能讓我們實踐起來很快,法學的教育主要培養(yǎng)了我們的理論素質,但是對我們的實際動手解決事情能力的培養(yǎng)則比較不夠,雖然有模擬法庭、有法律文書寫作課,但是與實際還是有較大的差距。接觸的案例也較少,對現實涉足太少,把現實看得太簡單,處理問題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學人格培養(yǎng),做事情不夠穩(wěn)重。
。ǘ⿲嵙暠旧泶嬖诘膯栴}
實習的時間短了一些,實習是到了一個新的環(huán)境,我們要用一些時間去適應這個新環(huán)境,一個月的實習只是讓我們剛剛熟悉了這里,熟悉了一些程序上的情況,對于實體方面則只有很膚淺的認識,跟老師的學習還沒有深入,還沒有達到自己能處理一些很簡單的案子的地步和獨立處理案子的程度。我在實習過程中很羨慕其他同學有機會去嘗試著獨立辦理案件,可是卻缺乏機會。
(三)設想與建議
我覺得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有一段距離。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fā)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地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yǎng)學生對法學的興趣,盡量避免畢業(yè)后出現眼高手低的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yōu)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在實習的時間上可以適當的延長,最好能讓同學們分別到不同的司法機關進行實習,這樣可以多熟悉一些部分的工作情況,這可以提高同學們的適應能力和學習各種知識和實際動手能力。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6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武漢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武漢市武昌區(qū)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武昌區(qū)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區(qū)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筑風格較為陳舊,規(guī)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偉氣派。走進里間才發(fā)現,里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衛(wèi)生打掃得卻很干凈,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里面也布置得體,桌椅書柜、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后才發(fā)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后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zhí)行局和后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么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huán)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huán)境和條件的優(yōu)越又有什么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著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里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huán)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復,但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于忙碌狀態(tài),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閑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給我講述了里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于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并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閱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復積累和鞏固我終于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后,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后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系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yè)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fā)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yǎng)。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后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guī)状卧诜ü賯兊膸ьI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說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布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后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后,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qū)業(yè)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并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后,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yè)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并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后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么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fā)現他們的厚積薄發(fā)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fā)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第四件使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為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yōu)榱朔奖阌稚僮吡艘恍┛此撇槐匾某绦。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tài)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tài)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盡快能走出這種誤區(qū)。
第五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申訴案件越來越多,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復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人大進行監(jiān)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并不排除這里面存在著一些司法腐敗問題。但作為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權威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fā)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執(zhí)行難的問題;鶎臃ㄔ鹤鳛閳(zhí)行的主陣地,擔負著全國80%的案件執(zhí)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系使得基層法院的執(zhí)行現狀并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zhí)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zhí)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里實習,我們私下里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zhí)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而我了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兌現。一些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往往采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脫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zhí)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zhí)行的環(huán)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zhí)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為的懲處力度,對于那些膽敢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人,應當作為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信息平臺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zhí)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為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guī)則和道理。
最后談談我自身的問題吧。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煉。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說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還是拿整理卷宗來說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隱含的規(guī)律卻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頁訴訟文書都是有其合理的擺放次序的。因此在這里說句題外話,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yǎng)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yè)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F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guī)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yǎng),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實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yǎng)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yè)后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yōu)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我本人就從中獲益匪淺,所以我是非常支持這次實習的。
后來跟法官們溝通中我逐漸明白,這只是一個過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須在這些過程中點點滴滴的去積累。臨行前,法官還大發(fā)感嘆說我們實習時間偏短,要我們下去多找機會鍛煉。因為法律實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它不斷將理論知識運用于實踐當中,然后從實踐中得出新結論并重新指導實踐。不用說實習一個月,就算實習一年半載都還遠遠不夠。
而我真正得益于這次實習的卻是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fā)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法官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正是這種強大的信仰力量使他們能夠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在如此壓力和強度之下始終保持勤奮踏實的狀態(tài)為社會為人民帶來公平與正義。我想,要達到這種境界我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yǎng)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yǎng)。
最后要在此感謝學校和法院為我提供了這次實習機會。它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將受益我的整個生涯。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7
姓 名: xxxx
院 系: xxxx專 業(yè): xxxx 班 級: xxxxx 實習單位:xxxxxxxxxxxxxxxxxxx
實習天數:x 天
實踐時間: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匯報人:xxx
關于在xxx人民法院從事書記員的實習
報告
一 、實習目的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了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fā)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系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yè)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并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并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了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yè)修養(yǎng)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的單位是xx新城區(qū)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fā)展和自我完善。新城區(qū)法院有大批優(yōu)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新城區(qū)法院具有規(guī)范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jiān)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jiān)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司法技術鑒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第五庭、第六庭、行政審判庭、交通法庭、速裁庭、執(zhí)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系不可分離,共同為新城區(qū)法院的發(fā)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斗。
本次實習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二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二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婚姻家庭與繼承糾紛、勞動爭議糾紛、民事侵權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通》《債權法》《勞動法》《婚姻法》《侵權責任法》《擔保法》等。民二庭辦案以調解、判決結案,實行調判相結合的運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圍有整理并裝訂卷宗,掃描案卷、傳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庭上速錄等。實習時間,學習到了很多工作,在以后的時間里會進一步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本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卷宗,掃描案卷,卷宗歸檔。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立案信息表、起訴狀、當事人聯系表、繳款收據、訴訟材料收據、當事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
人手續(xù)、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答辯狀、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稿、審理報告等。這種整理工作對于我這個實習生而言并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里資料都想以上所說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致的為我講解。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只有不斷學習。
掃面案卷,是針對上訴的案卷,在上一步排好順序的前提下,附上移送函,移送函需要案卷首頁和最后一頁都附上,另外還要有上訴狀、通知對方的送達回證。掃卷將排好順序的卷宗,一頁一頁掃面成電子版。一般的順序是先掃描正卷,再掃副卷。將掃好的卷宗,移送到立案庭,由立案庭走機要送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移送的卷宗,需要登記在上訴卷登記本上,只要移送到其他部門或庭室,就需要相關庭室接收人員簽字確認。
因為我們是民事庭,只有上訴的卷宗需要掃描電子版,其他的.已經發(fā)生效力的判決或者調解,只要在訂好卷宗的基礎上進行加蓋歸檔章,然后登記在冊,歸檔之前要進行卷宗檢查,看合議筆錄是否全部簽字,開庭筆錄是否全部簽字,再進行歸檔就行了,歸檔日期是每周的周四。
2、制作詢問筆、調解筆錄、調解協議。
這個工作要跟著法官進行,詢問筆錄,幾乎所有的案件都需要制作,在筆錄紙上按照起訴狀或者開庭筆錄的內容,填寫當事人信息,個人按照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yè),住址的順序填寫。企業(yè)需要寫好企業(yè)全稱,住所地,另起一行寫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后面填寫委托代理人信息,是律師的話,直接寫律師名字,后面寫律所的名字。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公民,和當事人公民的填寫順序一樣。然后記錄法官或者審判員問的問題,當事人回答的內容。一般需要精簡概括當事人的回答。在當事人、書記員、法官后在詢問筆錄上簽字即可。
調解筆錄當事人的信息和上面一樣,不同的是法官先讓當事人雙方說出調解方案,之后法官再根據當事人的意愿,說出折中的調解方案,看當事人是否同意法官的調解方案,無論同意與否,只要進行了調解工作,都需要制作調解筆錄。
調解協議是在上一步,當事人同意法官的調解方案的基礎上簽訂的,只要將調解達成的內容分條寫在調解協議上,當事人簽字或捺印就可以了,后續(xù)需要法院制作調解書。
3、開庭的速錄。
開庭的速錄需要有速度和準確性,了解庭審現場的順序。首先書記員需要提前到場核實當事人信息,宣布法庭秩序,要求法官或者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場。在開庭筆錄上錄入當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情況,根據起訴狀寫好訴訟請求。根據法官或者審判員的主導,記錄當庭的問題和情況。第一步是宣讀起訴狀明確訴訟請求。第二步是舉證質證,記錄雙方當事人的證據,擬證明的問題,記錄對方當事人質證的意見。第三步是法庭調查,記錄法官的問題,當事人的回答要點。第四步是法庭辯論,記錄辯論的意見,法官對爭議焦點的總結。最后是法庭陳述,陳述后記錄是否有補充,沒有的話法官會宣布休庭,當事人閱筆錄無誤后簽字。
4、法律文書的制作、宣判、通知當事人簽收調解書。
法律文書的制作,最簡單的是制作調解書,寫好案件的號碼,記錄當事人的基本信息,贅述案件的來源和經過,最后根據達成的調解協議的內容,將其變成調解書的內容。調解書有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簡易程序的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字捺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是予以確認。普通程序的是雙方當事人簽收后,調解書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類簡單文書就是裁定書,其中有轉普裁定,保全、查封?垩翰枚,解封裁定,撤訴裁定等。其寫法和調解書一樣,就是把調解協議的內容變成裁定的內容即可。
判決書的部分是由我來寫,寫好當事人基本情況,案件來源,原告訴稱的內容根據起訴狀來寫,用法言法語來表述,要精簡干練,寫好原告訴求。被告辯稱根據答辯狀或者開庭筆錄來寫。證據也是根據開庭筆錄來寫,寫明證據的證明問題,法院對證據是否采信,其中要看證據的三性,即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最難寫的是經審理查明,需要既要簡單,又要層次分明,這個部分需要反復琢磨才能寫好。本院認為的內容,就是法官寫了,當然,對于前面書記員寫的文書前半部分,法官需要把關的。
出文書時,先出文書稿,在分管院長或者庭長簽發(fā)后,才可以出正式的文書,文書發(fā)給當事人的是正反面打印的文書,單面打印的文書,留作附卷。文書出來后,加蓋騎縫校對章、核對無誤章、加蓋法院院印。
下一步就是通知當事人領取文書,判決書需要簽訂宣判筆錄、送達回證,告知其上訴權利和期限。調解書和裁定書,只需簽訂送達回證即可。
5、其他程序性工作
其他程序性工作就是幫助當事人或者律師去復印卷宗,因特殊事情給法官安排另行開庭時間和地點,通知當事人和律師領取開庭傳票。填寫當事人的鑒定申請,移交鑒定室。接聽并解答辦公室當事人和律師詢問的電話。
四、實習總結及體會
目前我還在新城區(qū)法院繼續(xù)擔任書記員,工作期間是快樂和愉快的,也難免遇到各種問題,首先,遇到各種問題就要虛心求教,不斷去問和學習。其次是理論和實踐不是一個概念,實踐的東西更直觀、具體和具有可行性。期間,體會到法院有以下不足之處:1. 庭審有些走過場。在旁聽中發(fā)現有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符合簡易程序的規(guī)定但是法庭卻沒有適用簡易程序,仍然走的是普通程序。如此看來這對于司法資源是一種嚴重的浪費而且對于當事人也是不利的,因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是不同的,適用簡易程序當事人可以更快地解決爭議,減少一些損失。2.久調不決問題嚴重。為了構建和諧社會,如今法院大力倡導調解優(yōu)先,于是出現了久調不決的現象,更有的法院還給法官下達調解率,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業(yè)績。所以法官對案件,不愿意判決,愿意當事人撤訴或調解結案,對當事人不愿調解的案件,久拖不決。3.現有的法官素質仍有欠缺。如今在庭審一線工作的不乏一些退伍軍人,他們本身法律素養(yǎng)不高,并非科本出身,對于法律的理解仍舊存在偏差,更多的是憑借經驗。那么想更好地駕馭法庭也有一定的困難,當然這對于經濟發(fā)展后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挑戰(zhàn)。我們不可否認他們的功績但是對于他們法律水平的提高仍是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4.執(zhí)行問題仍然很難。在實習期間目睹了許多案子有了判決卻仍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我也咨詢了許多法官,與他們交流中我發(fā)現這是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執(zhí)行難。究其原因,并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問題,有法官的職業(yè)素質當然也有當事人自己法律素養(yǎng)的欠缺。判決書是法官基于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想要真正讓當事人獲得實惠就要依靠執(zhí)行工作,可是執(zhí)行工作卻仍是令人堪憂。
對于以上問題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見:1.法庭應當嚴格的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要求來審理案件,以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對于法庭沒有按照相關規(guī)定適用簡易程序的,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可以要求法院予以使用。只有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并重才能保證判決的權威性與正確性,才能做到以理服人。2.法院應當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方針,不能久調不決,取消法院把調解率作為評優(yōu)指標的一個方面。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平等的基礎上自愿進行協商,充分表達其真實意思,法院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當事人進行協商的作用。這樣才能保證當事人權利的同時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3. 法官隊伍的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對于法官隊伍的建設可以積極采取多種手段,加強法官的學歷教育,提升法官學歷層次,組織法官參加各種培訓,進行崗位練兵,提高職業(yè)技能。4. 解決執(zhí)行難的問題,應該建立高素質的執(zhí)行隊伍。如今對于執(zhí)行人員提出來更高水平的要求,不僅要能吃苦耐勞,更要有智有勇。執(zhí)行員的選任應當通過法定的任命程序,同時對執(zhí)行人員要及時地、不斷地進行政治教育和業(yè)務培訓。只有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隊伍,執(zhí)行難才有希望得以解決。
成績與收獲是:在法院的實習使我懂得了許多,作為一個將要從事法律行業(yè)的人,首先要具備最基本的素質---認真。不論是整理卷宗還是寫判決書,都是馬虎不得的,否則不僅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對于司法資源也是一種浪費。在這期間,在庭長和書記員的指導下我能夠獨立的進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記錄庭審筆錄,擬寫判決書等。小活也是能鍛煉人的,在整理的過程中也逐漸培養(yǎng)了我的耐心與毅力。同時我也深刻體會到只有具備了扎實的法律功底才能將案件分析清楚,從而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復而非單純的靠經驗。在實習期間,我覺得我的專業(yè)知識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強,也得到了大家的認可,讓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讓我體會到了一個庭就是一個家庭,大家互相幫助共同將案件做好。實習生活對我有很大的影響,改變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維,我想我會受益一生的。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相關文章: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07-06
法院實習報告08-26
關于在法院的實習報告08-26
法院刑庭實習報告08-18
法院專業(yè)實習報告08-09
寒假法院實習報告09-03
法院民庭實習報告11-16
關于在法院的實習報告模板10-25
最新法院實習報告10-22
精選法院的實習報告4篇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