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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牡丹江中考政策改革:中考加分及體育特長生
記者從牡丹江市召開的全市教育工作會議上獲悉,2015年牡丹江市中考有關政策有部分調整,與考生直接相關的主要涉及加分政策,體育特長生文化課成績標準,音樂、美術學科調整為考試科目等方面。政策調整將更好地體現(xiàn)中考的科學性、公平性。
根據牡丹江市《關于調整中考招生有關政策的通知》內容,朝鮮族中學將實行單獨組織命題考試,即全市朝鮮族中學學生不參加全市統(tǒng)一中考。朝鮮族學校初中考生如想升入朝鮮族高中以外的高中就讀,須參加全市統(tǒng)一中考,使用漢語答題(不提供翻譯試卷),科目與成績核定與漢族學校相同。
此次中考政策調整還涉及加分政策:取消科技發(fā)明加5分政策,取消僑眷子女加5分政策,其他加分政策不變(若2015年國家、省對中考加分作出調整,依據省新的加分文件執(zhí)行)。所有加分不計入升學總分,在錄取時作為降段錄取分數(shù)。
此次調整還確定體育特長生文化課成績標準:2015年報考普通高中的體育特長生升學成績要達到所報學校配額生(擇優(yōu)生)文化課成績的50%。
本次調整適度下延了配額生錄取分數(shù):依據牡丹江市配額計算公式把牡一中、牡二中和牡三中配額生分配到初中學校,以校為單位按所分配名額和考生報考志愿、中考升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最低錄取線不得低于分別測定的牡一中、牡二中和牡三中錄取標準分數(shù)線下30分(完成配額為止)。對橋北、偏遠的初中學校實行配額錄取時,在標準分數(shù)線下30分仍沒有完成配額,可再下延20分實施錄取(完成配額為止)。對下延分數(shù)后仍完不成配額招生任務的初中學校,將配額余額收回,分配給辦學質量較高的初中學校。
2016年部分科目升學分值也所有調整,2016年中考歷史升學成績由原來的40分調整為60分、生物調整為30分、地理調整為30分。同時,將音樂、美術學科調整為考試科目:從2014級初中學生開始,將音樂、美術學科調整為考試科目,在初二學業(yè)水平考試中實施,各按滿分5分計入中考升學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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