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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虛詞之字用法
學(xué)習(xí)對象:
對文言實詞虛詞缺乏知識歸納總結(jié)的初高中銜接學(xué)生
教學(xué)目標(biāo):
1、了解文字“之”在古代及現(xiàn)代日常生活的運用;
2、掌握“之”字在初高中文言文的用法;
3、學(xué)會通過歸納總結(jié)文言文一詞多義的方法。
教學(xué)過程:
一、導(dǎo)入:
由漢字的演變引出對“之”字有古至今意義及用法的變化。
二、“之”字意義的演變。
《說文解字》:“之,出也。象草過徹,枝莖漸益大,有所之也,一者地也。”段《注》:“引申之義為往,《釋詁》曰:‘之往是也!矗褐杏(xùn)為‘此’者!
三、文言文之的用法。
初中語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較多,用法也較復(fù)雜,有作代詞用的,也有作助詞、動詞用的;區(qū)分起來也比較費勁。若死記硬背,耗時多而效果不佳。所以在學(xué)習(xí)中要學(xué)會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
。ㄒ唬爸弊鞔~用。
“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zhí)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保ā恶R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huán),心樂之。(《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zhàn)》)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當(dāng)“之”用在動詞的后面,“之”的用法為代詞,作它前面動詞的賓語。那么我們來學(xué)習(xí)一下高中知識:
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犊兹笘|南飛》
項王則受璧,置之坐上!而欓T宴》
既來之,則安之!墩撜Z季氏將伐顓臾》
(二)“之”作動詞用。
請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xué)》)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們知道“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guī)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后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薄ⅰ皬V陵”、“蜀州”、“壟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雖沒直接出現(xiàn)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整個句子合起來應(yīng)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行不知所之!肚f子》
。ㄈ爸弊髦~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fù)雜一些,在初中階段出現(xiàn)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jié)構(gòu)助詞“的”解。如:
、僖娒晷≈锉丶(xì)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谝詺埬暧嗔,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坳P(guān)關(guān)雎鳩,在河之洲。(《關(guān)雎》)
、苄〈笾z,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zhàn)》)
⑤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公輸》)
、薰讶擞晕灏倮镏匾装擦,安陵君其許寡人。ā短砌虏蝗枋姑罚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dāng)“之”后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jié)構(gòu)助詞“的”解。
高中: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Z誼《過秦論》
2、“之”用于主謂之間,不譯。
如:
、偕跻樱曛换荩。ā队薰粕健罚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于濠梁》)
、芤蕴煜轮,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菹忍煜轮畱n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dāng)“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高中:縱一葦之所如!冻啾谫x》
3、“之”起調(diào)節(jié)音節(jié)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并不多見,如:
、倬弥,目似瞑,意暇甚。(《狼》)
、谳z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于時間副詞后面,作用為調(diào)節(jié)音節(jié),不譯。
a、填然鼓之!睹献恿换萃跎稀
b、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之: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ㄒ唬┛梢源、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例如: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輮使之然也。(《勸學(xué)》,代物,作兼語。)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活用為第一人稱,我。
例:
①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诰龑Ф?——《捕蛇者說》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復(fù)返也!妒酚浳汗恿袀鳌
。ǘ┲甘敬~,表近指?勺g為"這",通常作復(fù)指性定語。
例:①均之二策,寧許以負(fù)秦曲。——西漢司馬遷《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谯白又,其賢不及孔子!稁熣f》
、壑x又何知?——《逍遙游》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ㄒ唬┙Y(jié)構(gòu)助詞,定語的標(biāo)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zhàn)》)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ǘ┙Y(jié)構(gòu)助詞,補語的標(biāo)志。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古人之觀于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ㄈ┙Y(jié)構(gòu)助詞,賓語前置的標(biāo)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后,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yīng)省去。如: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ㄋ模┙Y(jié)構(gòu)助詞。當(dāng)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ㄎ澹┮艄(jié)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diào)整音節(jié)的作用,無義,譯時應(yīng)省去。
如:頃之,煙炎張?zhí)。(《赤壁之?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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