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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活動策劃書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來歷
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一國際日最先由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以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促進各國和地區(qū)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的興起與商品經濟的發(fā)展緊密相連。隨著現(xiàn)代工業(yè)化生產的迅速發(fā)展和生產技術的日新月異,消費品的結構日趨精密復雜,使用難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競爭加劇,消費事故也大量發(fā)生。尤其是近年來,假冒偽劣商品在世界市場上泛濫成災,已成為各國普遍關注的社會公害。這迫使消費者組織起來以保護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比利時和荷蘭等5個國家的消費者發(fā)起成立了獨立的、非政治性的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總部設在海牙。這一組織現(xiàn)在更名為國際消費者協(xié)會,擁有來自1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250多個消費者組織。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于1987年加入了這一非盈利性的國際組織。
國際消費者協(xié)會自成立以來一直為全世界的消費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員組織的活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促進制定各種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國際政策法規(guī)。
該協(xié)會總結的消費者8條基本權利已成為全世界保護消費者權益活動的準則。這8條基本權利是: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呼吁的權利、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以及在健康環(huán)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權利。
近年來,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也在不斷發(fā)展。各國普遍采用加強立法、新聞、檢驗、標準化等手段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制定了有關食品衛(wèi)生、消費品安全、質量和計量、工業(yè)標準化以及禁止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等一系列法規(guī),并采取了諸如設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專門機構和加大懲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措施。
一、活動目的:
通過這次宣傳活動,使大學生共同關注消費者維權,努力營造良好的的消費環(huán)境,切實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另外,我社的以“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律精神、讓法律成為我們的信仰”為宗旨,應該給會員提供更多時間的機會。
二、活動時間: 2010 年 3 月 14 日(星期日)
三、活動地點: 大學生廣場
四、具體活動內容:
(一)、維權知識進校園活動
我們將組織會員,于 3 月 14 日,在大學生廣場向我校學生免費發(fā)放由市消費者協(xié)會提供的維權宣傳資料,內容涉及年主題、消費警示、維權知識等 2 萬份。
(二)、問卷調查活動
為了解我 校大學生消費維權意識 ,我們將組織社員在廣嘗食堂、宿舍門口等人流量大的地方,進行 “ 3.15 ”維權知識問卷調查活動。調查結束后將問卷進行整理,對調查結果進行總結分析并撰寫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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