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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

時間:2024-11-08 13:39:28 歐敏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精選7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準會發(fā)生突發(fā)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精選7篇)

  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 1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guī)范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社會和工作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交通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規(guī)定》《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辦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省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的以下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1) 重特大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2) 超出設區(qū)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設區(qū)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qū)域、跨多個領域(管理機構)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3) 需要省廳處置的其他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過程中,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并切實做好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避免二次傷害。

  1.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廳直各單位,在省廳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本地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同時,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工作,發(fā)揮指導、協調作用。

  1.4.3 預防為主,平急結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做好常態(tài)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配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4.4 依法管理,科學施救。堅持“科技興安”戰(zhàn)略,加快先進適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充分發(fā)揮專家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guī)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組織體系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省廳和設區(qū)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qū))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以及現場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廳領導任組長、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廳直有關單位和廳機關有關處室相關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廳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承擔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各設區(qū)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qū))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自行確定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各生產經營單位組建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等。

  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省廳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2.2 工作職責

  2.2.1 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 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有關決策部署,嚴格執(zhí)行應急救援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標準規(guī)范,依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和處置工作;

  (2) 加強對全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開展調查研究,強化監(jiān)督檢查,及時對各階段應急管理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3) 審議、批準全省交通運輸應急建設工作規(guī)劃和事故救援處置預案,對有功單位及人員進行表彰,對違紀單位及人員作出處理;

  (4) 批準和解除預警,決定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或終止,發(fā)布指揮調度命令,協調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資源及人員的組織、調配;

  (5)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審核、批準現場救援處置方案;

  (6)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2.2.2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

  (1) 傳達貫徹省廳應急領導小組相關會議和指示精神,擬訂交通運輸應急建設工作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抓好各階段應急管理重點工作的督促協調、組織實施;

  (2) 擬訂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其他預案,定期評估預案的合規(guī)性、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修訂工作,并監(jiān)督檢查預案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

  (3) 收集整理與應急管理和處置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信息數據,加強應急救援形勢任務的分析研判,提出對策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演練;

  (5) 執(zhí)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對應急管理和事故處置工作的指示命令,做好事故預警、應急響應和現場處置等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傳遞和發(fā)布等工作;

  (6) 組建技術專家組,為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提供專業(yè)技術支持;

  (7)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 省廳現場指揮部

  (1) 負責對事故現場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力量的指揮調度,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發(fā)布應急物資、裝備及人員的組織、調配命令;

  (2) 了解掌握事故傷亡損失以及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對當前和下一階段應急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并報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

  (3) 組織技術專家進行現場會商,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采取臨時處置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或發(fā)生二次事故;

  (4) 加強與事故現場其他參與救援工作的部門及單位的'溝通聯系、協調配合。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臨時工作組,并指導其開展工作;

  (5) 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加強和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與建議。根據應急救援現場表現,對相關單位及人員提出獎懲建議;

  (6)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信息報告與預警

  3.1 事故監(jiān)控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事故監(jiān)測和信息報送網絡,完善風險評估、分析研判等運行機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隱患點的排查辨識和動態(tài)監(jiān)控,對可能引發(fā)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信息,按規(guī)定時限上報省廳值班室。

  3.2 信息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事故發(fā)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逐級迅速上報事故信息,每級報送時限不得超過2小時,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事故發(fā)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主動地向省廳應急辦提供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其他數據資料,為省廳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3 預警行動

  3.3.1 預警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別是:Ⅰ級預警(可能引發(fā)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Ⅱ級預警(可能引發(fā)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Ⅲ級預警(可能引發(fā)較大安全生產事故)、Ⅳ級預警(可能引發(fā)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 預警發(fā)布

  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的信息,省廳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應迅速召集相關單位及專家進行會商、研判,根據事故風險和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提出發(fā)布預警信息及預警級別的建議,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予以發(fā)布。

  完善預警信息發(fā)布渠道,可通過部門網站、辦公內網、手機短信、LED顯示屏等方式發(fā)布預警信息。

  規(guī)范預警信息發(fā)布內容,應包含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影響范圍、防范措施、注意事項及發(fā)布機關等要素。

  3.3.3 預警執(zhí)行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收到省廳發(fā)布的預警信息后,應當按照預案規(guī)定,及時研究制定應對方案,采取應對措施,并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各項準備。

  (1) Ⅰ級預警(特別嚴重狀態(tài))。省、設區(qū)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qū))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yè)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全體人員到崗,24小時現場值守;成立專家組,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規(guī)定地點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救援工作需要配備到位。

  (2) Ⅱ級預警(嚴重狀態(tài))。省、設區(qū)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qū))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yè)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24小時現場值守,專家組成員到位,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所屬單位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完成準備。

  (3) Ⅲ級預警(較重狀態(tài))。省、設區(qū)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qū))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yè)單位的應急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保持聯系,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做到全天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對人員、裝備、物資、器材配備情況作出安排。

  (4) Ⅳ級預警(一般狀態(tài))。設區(qū)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qū))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yè)單位實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取得聯系,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強人員培訓,開展演習演練,做好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管理。

  3.3.4 預警解除

  引發(fā)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因素消失后,經省廳應急辦與相關部門、單位及專家會商,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批準,解除預警。

  4.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響應級別分為四級,分別是:

  (1) Ⅰ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中毒,或1億元及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Ⅱ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Ⅲ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Ⅳ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2 分級響應

  4.2.1 預案啟動

  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并啟動本預案。事發(fā)地設區(qū)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qū))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廳直有關單位以及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基層組織,應當按照本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規(guī)定以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命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Ⅲ、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分別由設區(qū)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qū))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并及時向省廳報告事故信息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4.2.2 主要措施

  實施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省廳將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 與事發(fā)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保持聯系,加強相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密切跟蹤掌握事態(tài)最新發(fā)展;

  (2) 及時向交通運輸部和省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以及事態(tài)發(fā)展、應急救援進展等情況;

  (3) 組織會商、研判,制訂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施行;

  (4)成立現場指揮部,抽調相關人員和技術專家隨同廳領導趕赴事發(fā)地,現場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5)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臨時工作組,加強與相關部門及單位的協調聯系、溝通配合;

  (6) 采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廳直有關單位應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協調指揮機構,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協調本領域、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支援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加強應急響應期間的值班值守,跟蹤掌握事態(tài)發(fā)展,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事發(fā)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啟動本級相應應急預案,成立本級現場指揮部,在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現場指揮部和當地政府的共同領導下,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省廳現場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

  4.3 指揮協調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收到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發(fā)布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示命令后,應當立即安排相關領導、專家和應急隊伍趕赴事發(fā)現場,在省廳現場指揮部的指揮協調下,按照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全力遏制事態(tài)發(fā)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fā)生。

  4.4 緊急處置

  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事發(fā)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級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群眾及其他現場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態(tài)發(fā)展,在充分聽取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現場救援處置方案作出調整,采取其他臨時性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

  涉及跨設區(qū)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qū)域、跨領域(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應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研究制定,并根據應急救援進展,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4.5 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配備符合相關標準的專業(y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zhí)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程序及相關規(guī)定。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系統內征用和調撥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材。

  4.6 群眾安全防護

  省廳現場指揮部應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命令,切實做好事發(fā)現場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包括:

  (1)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特點,明確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2) 確定應急狀態(tài)下群眾疏散、撤離、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和程序,提供應急運輸車輛,做好疏運組織工作;

  (3) 根據事發(fā)地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條件,為遇險群眾提供相應的延伸服務。

  4.7 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發(fā)地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向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請求社會力量的支援,由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具體協調相關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 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

  省廳現場指揮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進展,安排技術專家,攜帶專業(yè)設備,切實做好事故現場的檢測與評估,集中收集整理、綜合分析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發(fā)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為完善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應及時報送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

  4.9 信息發(fā)布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成立負責信息發(fā)布的臨時工作組,及時整理事故處置最新進展,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通過新聞媒體或網絡等途徑發(fā)布相關信息。

  4.10 應急終止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經省廳現場指揮部確認,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終止實施本預案,撤離現場應急救援隊伍。

  5.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事發(fā)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或廳直有關單

  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 2

  一、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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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切實加強我縣交通運輸綜合應急管理水平,進一步強化預防預警、搶險救援等工作,完善應對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突發(fā)事件的體制機制,提高交通運輸應急響應能力,有效發(fā)揮交通運輸部門在應對突發(fā)事件中的作用,制定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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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交通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

  (三)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fā)事件的特點、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I級預警(特別重大)、Ⅱ級預警(重大)、Ⅲ級預警(較大)和IV級預警(一般)四級。

  1.I級預警

  指突發(fā)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省道主干線中斷,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24小時以上,通行能力影響周邊地區(qū);或急需政府出面協調有關部門或武警部隊共同組織援救或需上級交通部門協調外地進行援助。

  發(fā)布I級預警報縣局指揮中心,由局指揮中心上報縣政府,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同時上報省市交通部門。

  2.Ⅱ級預警

  指突發(fā)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省道主干線交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通行能力影響范圍在本縣以內,發(fā)出Ⅱ級預警。

  Ⅱ級預警報縣局后,由縣局上報縣政府同意后,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同時報省市交通部門備案。

  3.Ⅲ級預警

  指突發(fā)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公路交通中斷,處置、修復時間預計在12小時以內、6小時以上,通行能力的影響范圍在本行政區(qū)域內,發(fā)出Ⅲ級預警。

  Ⅲ級預警報縣局后,報經縣政府同意后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

  4.IV級預警

  指突發(fā)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公路交通中斷,處置、修復時間預計在6小時以內,通行能力影響范圍在本縣內,擬發(fā)出IV級預警。

  IV級預警報縣局后,由指揮部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

 。ㄈ┻m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fā)生在我縣境內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公共事件引起省道、縣鄉(xiāng)道路、專用公路等干線公路出現交通中斷或較長時間阻塞,需及時疏通;公路、橋梁、隧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及時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因地質災害,公路建設工程發(fā)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需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處置,以確保公路暢通等應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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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交通安全應急處理工作由縣政府統一領導,縣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處置以屬地為主,實行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交通安全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

  2.職責明確、規(guī)范有序。根據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的現有職責明確其應急任務的分工和具體職責,確保所建立的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響應程序規(guī)范有序。根據交通安全事故的嚴重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在應急過程中,交通運輸局與縣水務、國土、公安等部門密切協作,建立健全應對安全生產事件的聯動機制,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管理水平。使應對安全生產事件的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避免發(fā)生次生、衍生事件。在依靠專業(yè)救助力量的同時,充分利用屬地應急資源,發(fā)揮武警、消防、社會公眾在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3.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切實履行交通部門應行使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處置交通安全生產事件的首要任務,快速協調,科學調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堅持常備不懈、預防在先的思想,做好應對安全生產突發(fā)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工作準備和物質準備。加強應急隊伍培訓和防災抗災救災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成立府谷縣交通運輸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交通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局長任副總指揮,交通系統局屬各單位一把手、各工程管理處處長、各鄉(xiāng)鎮(zhèn)分管交通領導為成員。

  2.應急指揮部的具體職責如下:

  (1)研究、審議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制和運行機制;

 。2)決定啟動和終止交通應急狀態(tài)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由各部門負責的重大安全事故;

 。3)接收上級應急指揮部指令,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重大安全事故處理情況,傳達和執(zhí)行本級指揮機構的決定;

 。4)應急處置道路因雨、雪、霧等惡劣氣候或水毀等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交通阻斷,快速排除險情和障礙,并協調、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5)根據需要,會同縣安監(jiān)局、公安局、衛(wèi)生局、水務局、國土局、氣象站等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應對交通安全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監(jiān)督應急預案的實施;

 。6)當交通安全事故等級過高交由縣人民政府應急處置機構統一指揮時,按政府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具體執(zhí)行相應命令。

  (二)辦事機構與職責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主管安全副局長兼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落實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交通安全事故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行動方案;

  2.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系統相關的各類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3.組織公路交通應急培訓和演習;

  4.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5.做好交通安全事故日常接警值班工作。

 。ㄈ┙煌ㄟ\輸系統各單位職責

  縣交通局:做好交通運輸各類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提供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等。

  縣農管站:制定和完善應急處置隊伍及后備人員保障、公路搶險機械設備保障計劃。及時組織修復因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省道、縣鄉(xiāng)道路等干線公路交通中斷的應急行動。

  縣運管所:按照應急客貨運輸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應急運輸保障計劃,及時調配車輛,滿足各類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緊急處置的需要。參加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航管站:按照應急工作要求,配套完善應急運輸保障計劃。根據特殊情況對墻頭、磧塄、白云鄉(xiāng)碼頭的船只及時調配,滿足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的需要。

  各運輸企業(yè):制訂和完善各項應急預案,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適時組織人員進行實操演練。按照應急工作要求,落實應急車輛(船舶)及保障人員。

 。ㄋ模⿷眳f調機制與協作內容

  應急響應交通運輸事故時,需縣人民政府協調有關部門處置的特別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故的級別和類型,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處置建議,請求縣人民政府協調相關應急救援機構參加應急協作。有關協作內容如下:

  1.公安、消防部門:協助維護交通事故生產現場交通、治安秩序,實施交通管制、撲救火災、控制爆炸險情、清除危險品等。

  2.武警部隊:協助組織部隊參加交通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3.通訊部門:根據交通應急工作的需要,協助提供有效的通訊保障。

  4.衛(wèi)生部門:協助組織醫(yī)療救護隊伍,及時對傷病人員進行救護。

  5.環(huán)保部門:協助做好事發(fā)地域的環(huán)境監(jiān)測工作,提出污染控制與處置建議,核實污染損害情況。

  6.氣象部門:協助提供氣象監(jiān)測實況,提供近期天氣預報和氣象災害警報。

  7.財政部門:依據有關規(guī)定,協助落實應急工作相關經費。

  8.新聞單位:根據應急指揮機構的安排,協助做好新聞發(fā)布和宣傳工作。

  三、應急響應、處置與解除

  1、一般和較大突發(fā)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Ⅲ、IV級預警事件)

 。1)一般交通安全事故發(fā)生后,道班、路政大隊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縣交通運輸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接到突發(fā)交通事件報警后,應急指揮部要按照事件的種類和性質,立即組織調動相關責任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根據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工作程序,組織緊急處置行動,及時控制事態(tài)的發(fā)展和蔓延,并將事件處置有關情況和事態(tài)發(fā)展情況及時報縣政府。

  2、重大和特別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和處置(I、Ⅱ級預警事件)

 。1)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各單位要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開展現場處置,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處置和進展情況。

 。2)接到報告后,應急指揮部立即向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指揮部領導及相關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隨時按照上級指示調整事故處置方案。

  3、其他公共突發(fā)事件應急響應及處置

  在森林火災、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節(jié)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重大動物疫情、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和群體性治安事件等突發(fā)公共事件中,各單位要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主要任務是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在公路基礎設施受到危害或者損害時,要組織專業(yè)應急隊伍盡快搶修,恢復交通?梢愿鶕惫ぷ鞯男枰,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前提下,緊急調集和征用交通運輸工具,運輸、疏散人員和物資。

  4、應急解除

  符合下列條件的,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及時解除應急反應所采取的各項特別措施,向媒體提供應急結束的佐證資料,并由新聞媒體宣布預警結束。

 。1)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

 。2)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3)交通安全生產級別得到控制和消除。

 。4)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qū)并得到良好安置。

  四、預防和應急保障

  1、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當結合管轄范圍內的實際情況,制定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隊伍,落實責任。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應當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處置難度分類編制,要符合實際,具備操作性。

  2、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當根據運輸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預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處置的有關物資儲備。

  3、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并使各種設施、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要按照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演練,提高處置突發(fā)事件的水平。

  4、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當廣泛開展運輸安全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體職工和人民群眾對突發(fā)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五、后期處置

  1、人員安置。交通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因情況特殊發(fā)生人員受阻無法返回需要安置時,所涉區(qū)域政府要主動支援,開展人員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由醫(yī)療機構實施搶救。

  2、征用物資的補償。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因應急而緊急征用的物資給予補償,被征用物資的單位應提交征用物資使用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被征用物資投入使用的時間、地點、日程記錄;投入的人力、設備、車輛、材料的數量、單價、計算方法;相應的物資管理費、交通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救助保險。應急救援人員的保險應由所在單位進行投保;受災人員由事件發(fā)生地的社會救助機構及時實施救助,相關保險公司應當及時確定理賠方案,盡快對受災人員實施保險賠付。

  4、調查報告與后果評估。交通應急狀態(tài)解除后,應急工作指揮部應盡快做出應急事件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事件發(fā)生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事件處理的經驗教訓、災后恢復和重建的建議等。調查報告報縣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5、災后重建。災害發(fā)生后,交通局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六、附則

  1.對在處置安全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安全事故中受傷、致殘、遇難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落實各種待遇;對拒絕參與救援、延誤救援時機、救援不力并因此導致事件擴大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更新和解釋。

  3.本預案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 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體系,規(guī)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fā)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guī)定。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f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重要客運樞紐,是指除常規(guī)客運場站以外,還包含兩種以上運輸方式的綜合運輸場站)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tài)環(huán)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道路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 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本預案所稱的人數“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度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省或者大片區(qū)域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fā)區(qū)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以上三種情況事發(fā)區(qū)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市、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散,提出跨市或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 Ⅱ級(重大)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重大)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縣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以上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度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市或者大片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fā)區(qū)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fā)事件

  1.3.3 Ⅲ級(較大)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較大)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

  (1)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fā)區(qū)域縣級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fā)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度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縣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fā)事件。

  1.3.4 Ⅳ級(一般)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一般)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fā)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市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使用其規(guī)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fā)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對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tài)與非常態(tài)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guī)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相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省級交通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各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yè)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1)省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制定、發(fā)布省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2)市、縣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市、縣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制定的省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fā)布本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yè)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yè)根據省級及本市的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yè)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省、市、縣三級組成。

  2.1 省級應急機構

  省交通運輸廳協調、指導全省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應急領導小組

  省交通運輸廳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省交通運輸廳應對xx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廳主要領導或經廳主要領導授權的分管廳領導擔任組長,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廳安監(jiān)處、辦公室、政法處、綜規(guī)處、財務處、綜運處等部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省政府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fā)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fā)事件由省政府統一指揮時,按照政府的指令,執(zhí)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它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處、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

 。1)綜合協調組。由廳應急辦主任或經主任授權的分管副主任擔任組長,視情況由相關處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省政府應急辦、交通運輸部應急辦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調領導小組落實領導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或經局長授權的分管局領導擔任組長,視情況由相關處、局人員組成。負責參加政府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市應急隊伍;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省交通通信管理局局長或經局長授權的分管局領導擔組長,視情況由相關處、局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省交通宣傳中心主任或經主任授權的分管宣傳中心領導擔任組長,視情況由相關局、處人員組成。負責突發(fā)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信息發(fā)布按照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執(zhí)行。

 。5)現場工作組。由廳安全監(jiān)督處(應急辦)、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等有關處處室、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廳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fā)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yè)及相關行業(yè)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家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交通運輸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日常機構

  省道路運輸管理局,作為省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省交通運輸廳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交通運輸突發(fā)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廳應急辦報送交通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各市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工作。

  2.2 各市(含定州、辛集)、縣應急機構

  各市(含定州、辛集)、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相應的道路運輸保障指揮機構。主要職責:制定本區(qū)域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保障預案,落實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做好運力儲備,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保障資金投入,組織實施人員和物資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3.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fā)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受、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jiān)、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檢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市(含定州、辛集)、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jiān)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響應分為省、市、縣三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和Ⅲ級三個等級。

  4.1.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響應

  發(fā)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時,由省交通運輸廳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fā)區(qū)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響應

  發(fā)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時,由事發(fā)區(qū)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fā)區(qū)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響應

  發(fā)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時,由事發(fā)區(qū)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4.2.1省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fā)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或者接到省政府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廳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廳領導同意后,報請廳主要領導核準。由廳主要領導或經廳主要領導授權的分管廳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廳應對xx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照規(guī)定報省政府應急辦、交通運輸部應急辦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窦壗煌ㄟ\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略

  4.2.2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fā)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guī)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市、縣級啟動Ⅲ、Ⅳ級預案時,根據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派往突發(fā)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指導工作。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各單位接到突發(fā)事件報告后,應根據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序逐級上報,重大以上突發(fā)事件可越級上報。突發(fā)事件信息原則上以書面形式報送,情況特別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隨后再報書面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接到重大以上突發(fā)事件報告后,應迅速向上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上報,并在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至省廳,情況特別緊急的,各基層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可直接上報省廳。報送的信息應當包括:事件的類型、發(fā)生時間、地點、影響范圍和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事件發(fā)展趨勢及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4.4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分類,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fā)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fā)【20xx】682號)的規(guī)定,指揮調動省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fā)區(qū)域附近市區(qū)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與事發(fā)區(qū)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市區(qū)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fā)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guī)范》(交應急發(fā)【20xx】238號)的規(guī)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派選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響應終止

  4.5.1省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fā)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省政府有關單位發(fā)出宣布突發(fā)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省交通運輸廳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省交通運輸廳對xx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后期處理

  4.6.1善后處置

  事發(fā)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fā)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負責救助。

  事發(fā)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總結評估

  省交通運輸廳應急響應終止后,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廳領導。

  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fā)地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guī)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軍民融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軍民融合式發(fā)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zhàn)備工作有機結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信息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資金,并確保?顚S谩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jiān)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jiān)管和評估。

  5.4應急演練

  省道路運輸管理局會同廳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結合所轄區(qū)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省交通運輸廳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省政府:

 。2)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的;

  (3)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4)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fā)生變化的;

  (5)在突發(fā)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fā)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6)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我省道路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 4

  1總則

  1.1目的

  為確保我省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發(fā)生,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省交通事業(yè)全面、協調、科學和可持續(xù)發(fā)展,制定本應急預案。

  1.2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廣東省交通行業(yè)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具體適用于發(fā)生在廣東省行政區(qū)域內的交通行業(yè)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和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

  1.3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結合我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交通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fā)揮廣大人民群眾在應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分級響應、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省交通廳應急機構統一指揮下的各單位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責任制;建立以事發(fā)地應急機構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qū)協調配合的應急救援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guī)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fā)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guī)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資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條塊結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明確部門之間的職責和權限,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

  (5)預防為主,平戰(zhàn)結合。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突發(fā)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tài)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設備和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救援機構與職責

  2.1.1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是我省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與指揮機構,由組長、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1)組長:廳長。

 。2)副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主管相關生產業(yè)務的副廳長。

  (3)領導小組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廳安全生產管理處處長、廳綜合規(guī)劃處處長、廳基建處處長、廳監(jiān)察室主任、省交通工會主席、廳公路運輸管理處處長、廳港航局水運處處長、廳港航局港口處處長、省公路局局長、省航道局局長、省交通集團總經理、省航運集團總經理以及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

  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審定我省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其相關政策、規(guī)劃,負責全省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決定啟動與終止省級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警狀態(tài)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由省交通廳負責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省安監(jiān)局、省公安廳、廣東海事局、省衛(wèi)生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我省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并監(jiān)督應急預案的實施;

 。4)當安全生產事故由交通部或省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交通部或省政府的指令,執(zhí)行相應的應急行動;當安全生產事故由市級、縣級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市級、縣級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指導或協調行動;

 。5)審定應急經費預算;

 。6)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廳安全生產管理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有關處室(單位)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領導小組成員處室(單位)相關人員及有關專業(yè)人員組成。具體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落實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2)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

 。3)指導市、縣交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4)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

  (5)組織有關的應急科學技術研究和開發(fā),參加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6)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7)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8)負責正常上班時間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接警值班工作,節(jié)假日期間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廳值班室負責。

  2.1.3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以屬地為主,是在事故發(fā)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等級和類型,由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指定成立,F場應急指揮機構應下設現場指揮、事發(fā)處置、應急救援、應急保障、協同處置等部門并明確負責人。各部門的負責人服從現場指揮的統一指揮。

  2.1.4應急咨詢專家組

  應急咨詢專家組是由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的非常設應急咨詢機構。由省交通廳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持及應急行動的咨詢和建議。

  2.2交通廳相關處室職責

 。1)廳辦公室:負責協調交通行業(yè)各類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具體分級標準見4.1.1,下同)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工作。

 。2)廳公路運輸管理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客貨公路運輸,按規(guī)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廳港航局水運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按規(guī)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廳港航局港口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港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按規(guī)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廳基建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和事故責任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6)廳綜合規(guī)劃處:負責與應急救援相關的工作規(guī)劃和計劃。

 。7)廳財審處:負責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

 。8)廳科技教育處:負責應急救援相關的技術研究、設備開發(fā)等科技項目的審批立項工作。

 。9)廳人事處:負責應急救援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工作。

 。10)廳監(jiān)察室:按規(guī)定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追究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罰。

 。11)廳政策法規(guī)處:負責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實施規(guī)范的制定和送審報批工作。

 。12)省交通工會:負責維護應急救援人員的合法權益。

  2.3有關廳直屬單位職責

 。1)省公路局:參與所管轄公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負責對損壞道路的搶修,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組織實施所管轄公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或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

  (2)省航道局:參與所管轄航道內發(fā)生的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負責對堵塞航道的疏通和維護,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組織實施所管轄航道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或參與事故責任調查和處理工作。

  (3)省瓊州海峽輪渡運輸管理辦公室: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海事部門組織實施瓊州海峽輪渡運輸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指導、協調搶險救助和人員貨物轉移疏運工作,按規(guī)定參與事故責任調查和處理工作。

  2.4有關交通企業(yè)職責

  省交通集團:參與所屬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所管轄高速公路上發(fā)生道路運輸事故時,負責道路基礎設施的搶修和維護,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參與事故責任調查;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車輛、設備、人員、物質和技術支持。

  省航運集團:參與所屬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船舶、設備、人員、物質和技術支持。

  其它交通企業(yè):參與本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設備和人員支持。

  2.5協調與配合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各交通企業(yè)除履行好應急預案所賦職責外,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安監(jiān)、交警、海事、消防、衛(wèi)生醫(yī)療、紀檢監(jiān)察和技術監(jiān)督等部門(單位),妥善、高效地處理好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3預警預防與事故報告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各單位要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fā)現、早報告、早處置。

  3.2預警級別及發(fā)布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按照可能發(fā)生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預警: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窦墸ㄌ貏e嚴重):指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可能造成大量的公私財物損毀和人員傷亡預警,社會危害性和影響巨大,或者涉及兩個以上地級市以及跨省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由廳應急辦發(fā)布紅色預警信息。

 、蚣墸▏乐兀褐赴踩a事故的發(fā)生,對公眾生命安全將構成威脅,并對公私財產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危害的,或者事故發(fā)生地涉及兩個以上縣(市、區(qū)),社會影響較大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由廳應急辦發(fā)布橙色預警信息。

 、蠹墸ㄝ^重):指可能造成損失以及社會影響較小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由地級市交通局(委)、廳直屬單位應急指揮機構發(fā)布黃色預警信息。

 、艏墸ㄒ话悖褐缚赡軐е陆煌ㄐ袠I(yè)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但險情尚未出現、行為尚未實施或結果尚未產生,造成損失或社會影響輕微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發(fā)布藍色預警信息。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單位和交通系統企業(yè)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辦公室,要及時、準確地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本地區(qū)、本部門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情況,并根據事故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依職權發(fā)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可能發(fā)生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相關措施等。涉及跨地區(qū)以上市行政區(qū)劃的特別嚴重或嚴重預警信息的發(fā)布和解除,須經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授權的部門批準。

  3.3事故報告

  3.3.1事故報告程序

 。1)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場工作人員應迅速向事故發(fā)生地交通主管部門、所屬單位、安監(jiān)、交警、海事和消防等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單位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所屬地交通主管部門。

  (2)事故發(fā)生地和事故單位所屬地交通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立即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造成3人以上死亡,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如涉外涉港澳臺事故、造成嚴重危害和污染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至省交通廳;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報至市級交通局(委)。

 。4)省交通廳和市級交通局(委)接到報告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實情況,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并依據事故類別和需要,向同級安監(jiān)、交警、海事和消防等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3.3.2事故快報表

  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交通部門收集、核實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后,負責填寫事故快報表(見附件1),按照權限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報告上一級交通部門。

  4 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響應級別

  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一)Ⅰ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2)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3)可能超出省交通廳應急處置能力,需要交通部啟動應急預案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4)跨省級行政區(qū)、跨領域(行業(yè)和部門)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5)國務院領導同志認為需要國務院響應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ǘ蚣夗憫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處置能力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3)跨市、地級行政區(qū)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4)省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ㄈ蠹夗憫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處置能力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3)發(fā)生跨縣級行政區(qū)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4)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四)Ⅳ級響應

  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1.2分級響應層次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范圍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各級別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

  省交通廳負責處置以下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1)Ⅰ級(特別重大)和Ⅱ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根據市級應急機構請求,需要省交通廳協調處置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3)省政府或交通部部署由省交通廳負責協助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

  (4)省交通廳認為需要處置的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

  各地市級、縣(市、區(qū))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單位參照省交通廳,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各級別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原則上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單位負責Ⅲ級(較大)類別的安全生產事故,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Ⅳ級(一般)類別的安全生產事故。

  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負責處置該級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啟動高級別應急預案時,事發(fā)地低級別應急預案同時啟動,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單位(部門)應當同時啟動具體行動方案。

  4.2應急行動

  4.2.1應急行動的總體要求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應急工作以屬地為主,由地方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工作,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組織安監(jiān)、公安、衛(wèi)生、交通等部門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應急運輸、道路搶修、人員轉移等工作。

  4.2.2省交通廳應急響應

 。1)Ⅰ級(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交通廳廳長和主管副廳長帶領工作組趕赴現場;重大(Ⅱ級)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主管副廳長帶領工作組趕赴現場。

  (2)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單位和事故事發(fā)地交通主管部門或發(fā)生事故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應當24小時晝夜值班,及時報告有關信息,重要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省交通廳在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應急值班室。應急值班室在應急解除前24小時晝夜值班,與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傳達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有關信息;

 。3)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以下部門派人組成工作組,趕赴現場: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廳安全生產管理處、廳公路運輸管理處、省公路局、事發(fā)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fā)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fā)單位、其他依據具體情況需要參與的部門。

  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廳安全生產管理處、廳港航局、省航道局、事發(fā)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fā)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fā)單位、其他依據具體情況需要參與的部門。

  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廳安全生產管理處、廳基建處、省公路局(道路建設施工事故)、省航道局(水路建設施工事故)、事發(fā)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fā)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fā)單位、其他依據具體情況需要參與的部門。

  (4)較大(Ⅲ級)、一般(Ⅳ級)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事發(fā)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事發(fā)地縣(市、區(qū))級交通主管部門參照省交通廳,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組成工作組,趕赴現場,密切配合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2.3應急行動具體措施

  各級交通、公路、航道主管部門按照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和性質選擇采取以下措施:

 。1)按規(guī)定迅速報告事故信息,并請示擬采取的行動;

  (2)積極協助營救和救治受傷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3)建立必要的應急行動機構,如派工作組和救援隊伍趕赴現場;

  (4)積極密切配合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5)指揮協調交通、公路、航道等部門對受損公路、河段等交通工程設施的加固、搶修、保暢通等工作;

 。6)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進行搶運;

 。7)發(fā)布有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措施;

 。8)協調配合當地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定的其他措施。

  4.3應急響應程序

  4.3.1先行處置

  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單位、事發(fā)地交通主管部門(單位)必須快速做出反應,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立即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示擬采取的行動,并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yè)救援隊伍或者本轄區(qū)有關力量進行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疏散現場人員,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加強對事故的監(jiān)視和控制。

  4.3.2分級啟動預案

  根據4.1.1和4.1.2的相關要求和規(guī)定,各級交通、公路、航道主管部門根據事故報告信息,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采取具體的應急行動。

  4.3.3應急恢復同時進行

  在應急工作中,恢復與減災行動能同時進行的,有關交通部門應當協同當地人民政府和應急工作牽頭部門做好恢復和減災工作。

  4.3.4擴大應急

  當Ⅱ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不能有效處置或者有進一步擴大、發(fā)展的趨勢時,省交通廳報請省政府和交通部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必要時報請其他有關部門支援。

  地方各級交通部門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當地政府或上一級交通部門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3.5特別情況處理

  (1)事故跨國(境)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事故跨省行政區(qū)域的,由省交通廳與有關聯的。ㄊ、區(qū))交通主管部門聯合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3)事故發(fā)生后,協同有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發(fā)生。

  4.4信息共享和處理

  4.4.1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采用移動通訊設備,通過無線通信網絡進行通信聯絡?h以上應急機構配置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互聯網終端,并利用公用通信網建立通信聯系。

  4.4.2現場信息采集

  現場信息包括:人員傷亡、失蹤情況;財產損失情況;待救援人員情況;危險源的現狀、發(fā)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醫(yī)救情況;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和現場救援隊伍情況;現場救援物資供應情況;現場環(huán)境監(jiān)測情況。現場信息由現場應急指揮機構采集,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公開。

  4.4.3省外信息通報

  事故涉及或者影響到本省行政區(qū)域外的,由省交通廳及時與所涉及或者影響的。ㄊ、區(qū))交通部門取得聯系,通報有關情況。

  4.4.4涉外、涉港澳臺

  事故中有外籍或者港澳臺人員傷亡、失蹤、被困的,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省交通廳會同省外僑辦、省港澳辦、省臺辦等部門按照國家規(guī)定上報國務院及有關部門。

  4.5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1)涉及危險貨物運輸的應急救援行動,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yè)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zhí)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guī)定。

 。2)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現場人員,應當穿戴具有警示作用的工作服裝,防止與過往車輛或救援車輛發(fā)生碰撞。

 。3)水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現場人員,應當穿戴救生衣等水上救生設備。

 。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 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工作組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檢測、鑒定和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fā)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4.7 信息發(fā)布

  新聞報道應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和及時準確的原則。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根據需要,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確定新聞發(fā)言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統一、及時向社會發(fā)布有關信息。

  4.8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事故的特點,明確動員的范圍、組織程序、決策程序,在專業(yè)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由屬地政府負責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4.9 應急結束

  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耦發(fā)災害發(fā)生,經負責處置的應急機構現場檢查,并征詢專家意見后,由當地政府或相應交通主管部門按照權限決定結束應急行動。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省交通廳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車輛調度補償,清理道路,災后重建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wěn)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較大(Ⅲ級)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fā)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一般(Ⅳ級)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fā)地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5.2 保險

  事故發(fā)生后,協同有關部門督促事故單位積極聯系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落實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協助資金落實和賠付工作。

  5.3 事故責任調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5.3.1事故責任調查

 。1)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調查與處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由屬地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各級交通、公路、航道等部門按規(guī)定參與配合,積極協助調查組的工作,認真答復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或文件資料等。

 。2)各級交通、公路、航道管理部門負責開展在行業(yè)安全監(jiān)管范圍內的責任倒查,必要時可以授權有關部門或專家組成調查組,對事故責任進行倒查。

  5.3.2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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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應急工作組在配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過程中,認真做好現場搶救有關情況的記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及時搜集、整理有關資料,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與責任,并對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匯總分析,形成總結報告,上報相關部門。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總結報告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事故發(fā)生、報告及救援經過;

 。2)應急預案啟動和執(zhí)行情況;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及組織情況;

 。4)專業(yè)救援隊伍、專家、裝備、物質及社會資源的調用情況;

 。5)事故搶救方案及措施的制定和執(zhí)行情況;

 。6)事故發(fā)生原因和責任調查分析結論;

 。7)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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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各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情況的總結和報告工作。

  (2)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總結報告由省交通廳負責組織完成,在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一個月內報送省安委辦及其他有關部門。

  (3)下列事故的救援工作總結由各地級以上市交通局(委)和廳直屬各單位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一個月內報省交通廳:

  a.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事故;

  b.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事故;

  c.造成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d.省交通廳要求報送救援工作情況總結的事故。

  上述規(guī)定之外的事故救援工作總結的上報及備案范圍,由地級以上市交通局(委)、廳直屬單位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確定。

 。4)各市交通局(委)、廳直屬各單位每年要對本地區(qū)、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認真的匯總分析,并形成年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報告,于次年元月15日前報省交通廳。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交通廳會同有關部門在現有通信網絡的基礎上,建立省、市、縣市區(qū)互聯,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有線、無線相結合的應急通信系統;開發(fā)、建立和維護全省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資等信息數據庫;明確應急參與部門、人員的通訊方式、聯系方式,以及備用方案和通訊錄;配備應急移動通信車輛,加強重要通信線路、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并監(jiān)督通信企業(yè)建立應急通信保障機制,制訂應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備應急保障設備設施并進行經常維護。

  縣級以上應急機構應當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通信支持系統,建立應急聯動平臺。加強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衛(wèi)星遙感系統等先進技術的運用,實現應急指揮系統的智能化和數據化。

  6.2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y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做好應急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等物資儲備,建立應急救援設備(裝備)動態(tài)數據庫,明確參與應急響應單位工程搶險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等制度,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確保正常使用,嚴格執(zhí)行調用登記制度和補充更新制度。應急救援設備包括:

  (1)基本設備:移動電話、固定電話、對講機、傳真機等。

 。2)搶險設備:防護救生服裝、挖掘機、起重機、海巡船、巡邏快艇等。

 。3)運輸設備:專用運輸車輛、客運車輛、貨運車輛等。

 。4)道路維修和航道疏通設備:裝卸車輛、破拆設備、拖輪等。

  6.3 應急隊伍保障

  從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交通建設施工等交通行業(yè)或領域的企業(yè)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專業(yè)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水平。

  各級交通部門應急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應急隊伍建設的組織協調和指導,進一步優(yōu)化、強化以應急專業(yè)隊伍為主體、社區(qū)志愿者隊伍為輔助、駐粵部隊、武警部隊為強大支持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體系,不斷提高應急隊伍快速反應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各應急專業(yè)隊伍的總體情況、編成要素、執(zhí)行搶險救援任務的能力,由負責組建部門每年年初向應急救援有關部門通報,重大變更要及時向應急有關部門報告?zhèn)浒浮?/p>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檢查并掌握所轄區(qū)域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負責對應急救援隊伍的統一規(guī)劃和調度。

  6.4 交通運輸保障

  發(fā)生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后,省交通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發(fā)生Ⅲ級(較大)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后,事發(fā)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發(fā)生Ⅳ級(一般)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后,事發(fā)地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6.5 物資與技術儲備保障

  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可能發(fā)生的情況和需要,制定應急救援物資的調撥和組織生產方案,明確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生產和加工能力的儲備、生產工藝流程技術的儲備并適時進行更新,保證突發(f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生產與供應。

  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保障資源數據庫,通過相關網絡和應用平臺,實現全省應急保障資源等信息的聯網與共享;建立專業(yè)人才與專業(yè)隊伍數據庫,明確各類專家特長、聯系方式、住址,加強突發(fā)公共事件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的科學研究工作,提高處置突發(fā)公共事件的專業(yè)技術水平。

  6.6 經費保障

  各級交通部門(單位)和從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交通建設施工的企業(yè),應當設立應急救援基金;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督促下級交通部門(單位)及所轄交通企業(yè)設立應急救援基金。

  交通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協調解決。

  省交通廳處置突發(fā)安全生產事故工作所需專項經費,以及相關軟件和硬件的建設經費,應列入省交通廳財政預算。在統籌兼顧各項支出時,應優(yōu)先保證應急經費的支出。加強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拓寬籌資渠道,組織社會捐贈,積累應急使用資金。

  7 宣傳、培訓和演習

  7.1 公眾宣傳教育

  省交通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對交通行業(yè)突發(fā)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地方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yè)與所在地政府、社區(qū)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7.2 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機構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yè)務培訓,提高人員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7.3 演習

  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定期進行各項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zhàn)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

  交通行業(yè)各企事業(yè)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應急演習。演習后應當對應急方案進行評估,及時發(fā)現和解決演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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