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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寫作時如何使用稱謂語
“稱謂”是對交際各方的稱呼,包括自稱、對稱和他稱。它是交際各方身份、地位、關系的體現(xiàn)。正確使用稱謂語是交際深入進行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惟有“名正”,才能“言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文寫作時如何使用稱謂語,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稱謂語
公文分三種: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稱謂也有三類:第一人稱、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也就是通俗的我、你、他。如何在上、中、下行文中用好我、你、他?(說明一下,這里所指的“他”專指發(fā)文方或收文方機關名稱,特此說明)。
一般來說,在發(fā)文時用第一人稱表述,表述者置身事內(nèi),顯得真實、親切、富有人情味;用第三人稱表述,表述者置身事外,顯得客觀、冷穆。用本機關名稱作自稱,形成第三人稱表述,切合下行文或莊重嚴肅,或嚴謹縝密,或威嚴果斷的語體規(guī)范。
關于下行文的稱謂用語
發(fā)文方:一般用發(fā)文機關名稱(即第三人稱,如:**鄉(xiāng)政府);不用帶第一人稱代詞的稱謂,如“我(們)”、“我(本)省”、“我(本)市”、“我(本)部”、“我(本)局”等,顯其莊嚴肅穆。
收文方:稱謂一般用“你(們)”、“你部”、“你省”、“你市”、“你縣”等,而不用受文機關名稱,有叮嚀囑咐、嚴而可親之感。
關于上行文的稱謂用語
發(fā)文方:一般用帶第一人稱代詞的稱謂,如“我(們)”、“我(本)省”、“我(本)市”、“我(本)部”、“我(本)局”等。不用發(fā)文機關名稱,有真實、懇切之感;
收文方:稱謂用“上級、領導”或受文機關名稱。不用“你(們)”、“你部”、“你省”、“你市”、“你縣”等,有尊重、避諱之意。若用“你(們)”、“你部”、“你省”、“你市”、“你縣”等,則有吩咐、指點、督促之嫌。
關于平行文的稱謂用語
發(fā)文方:一般用“我(們)”、“我省”、“我部”、“我局”等。 收文方:用“你(們)”、“你部”、“你省”、“你市”、“你縣”等,顯得親切平易,不打官腔。
平行文的語體規(guī)范是親切平易,相互尊重。以商洽的口氣說話,不能因有求于人而屈膝卑躬,曲意奉承,也不能因人有求于我而趾高氣揚。
公文寫作用語
稱謂用語:
在公文中對各單位稱謂的簡稱,表示與稱謂對象關系的詞。例如:
1.我(局)、本(部門、人)、貴(公司)、該(房屋)等。
2.本:如“本公司”,屬于第一人稱詞,可以與“我”通用,具有鄭重色彩,用在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中。
3.貴:如“貴局”,屬于第二人稱詞,表示尊敬與禮貌,但與“你”不完全相同。只能用在平行文和涉外文件中,不用在上行文和下行文中。
4.該:如“該部門”,屬于第三人稱詞,用于指代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中提到的人或事物,屬于自己與對方之外的第三者。
開端用語
主要說明發(fā)文緣由、根據(jù)或目的的詞語。例如:
1.為、為了;
2.根據(jù)、按照、遵照、依據(jù);
3.鑒于、關于、由于;
4.目前、當前;
5.查、茲(現(xiàn)在)、茲有、茲介紹、茲將、茲派、茲聘等。
引敘用語
用于批復或復函、賀信等引述來文、來電作為依據(jù)的用語。引導公文直接敘述事實或主張,使語言表達直截了當,開門見山。例如:前接、頃接、近接、悉(知道)、收悉、電悉、文悉、敬悉、欣悉。
經(jīng)辦用語
主要引出對有關事件辦理過程的敘述和說明。例如:
1.經(jīng)、業(yè)經(jīng)、茲經(jīng)、未經(jīng);
2.擬、擬辦、擬定;
3.施行、暫行、試行、執(zhí)行、參照執(zhí)行、貫徹執(zhí)行、研究執(zhí)行;
4.審定、審議、審批;
5.會議聽取了,會議討論了,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強調(diào),會議通過了、會議決定,會議希望,會議號召,會議要求,會議呼吁等。
承啟用語
主要用于使公文從對事實的介紹述說轉(zhuǎn)為對問題的闡發(fā)概括,從而起到過渡作用,為公文的有效閱讀提供便利。例如:
1.根據(jù)……決定,根據(jù)……特告知如下,依據(jù)……公告如下;
2.為了……現(xiàn)決定,為……通報如下,現(xiàn)就……問題請示如下;
3.現(xiàn)將……(情況)報告如下,現(xiàn)就……問題提出如下意見,經(jīng)……批準(同意)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4.擬采取如下措施;
5.經(jīng)……研究,答復如下;
6.總之、總而言之、鑒于上述情況、為此、據(jù)此、故此、有鑒于此等。
期請用語
用于“函”。主要用于向受文者表示請求或希望,是一種尊重對方,語氣和緩的公文禮貌用語。除法規(guī)公文外,大多數(shù)公文可以用這類詞語。如:擬請、懇請、謹請、務請、煩、務、務即、希予、盼、切盼、渴盼等。
表態(tài)用語
表示態(tài)度、可否的語言。例如:
1.不同意,原則同意,同意;
2.不可,可辦,照辦;
3.批準,原則批準等。
結尾用語
主要用于表示行文目的、要求,包括執(zhí)行要求;或表示感激、盼望、訓誡等方面的公務實用特色,同時也給閱文者以正文已結束的明確認識。
1.用于請示:(1)當否,請批示;(2)妥否,請批復。
2.用于函:(1)請研究函復;(2)盼復;(3)請予復函;(4)不知尊意如何,盼函告;(5)望協(xié)助辦理,并盡快見復。
3.用于報告:(1)請指正;(2)請審閱。
4.用于批復、復函:(1)此復;(2)特此專復;(3)特函復。
5.用于知照、普發(fā)性公文:特此公告(通告、通知、通報)
判斷用語
主要用于表達判斷關系,例如:系、確系、果系、純系等。
征詢用語
主要用于體現(xiàn)公文的行文關系及高度的組織觀念,同時也表示有禮貌地征求意見,帶探詢、商洽、請求的語氣,表示對上級的尊重。例如:妥否、當否、可否、是否可行、是否妥當、請予批轉(zhuǎn)、當否,請批示等。
受事用語
主要用于平行文和涉外文書,表示感激承受;例如:蒙、承、承蒙、荷、是荷、為荷等。
報送用語
主要用于表示公文或者有關資料上報過程、方式和要求。例如:呈請、呈報、呈文、呈送、呈上、逕報、送達等。
批轉(zhuǎn)用語
用于批轉(zhuǎn)、轉(zhuǎn)發(fā)、印發(fā)通知時的用語。例如:批轉(zhuǎn)、轉(zhuǎn)發(fā)、印發(fā)、發(fā)布;批示、閱批、審批等。(上報公文報告用語:現(xiàn)將……報上,請審閱、閱示)。
時態(tài)用語
表示時間狀態(tài)或時限方面要求的用語。
例如:
1.從速、亟待、即日、暫時、行將、即將、一向、一經(jīng);
2.按期、如期、定期、限期、先期、預期、逾期、展期、周期、過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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